要有光和傳和媒 ——2021元旦為《光傳媒》作

原中共中央委員、趙紫陽總理政治秘書、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討小組辦公室主任鮑彤。

要有光。沒有光就沒有世界,沒有人類,沒有文明,沒有一切;硬要說「有」,那就只剩下黑暗了。光是多元的:紅橙黃綠青藍紫,還不夠,還必須有紅外紫外,不可或缺。需要有紅,但絕對不可能統統紅,一切紅,或者以紅掛帥,以紅為核心,向紅看齊。硬要看齊,光就沒有了,只能擁抱黑暗了。同理,也不可能統統橙,統統黃,統統綠……。再說一遍,必須有紅橙黃綠青藍紫,必須有紅外紫外等等等等。

有光就有傳。傳,是光的本質屬性,也可以說是光的天職。傳是無法取締的。一切權力,統統無法取締光的存在和光的傳播。槍桿子筆桿子都取締不了傳。不管是皇帝還是流氓,誰都取締不了傳。誰企圖取締光的傳播,誰就是自戳眼睛,自願成為瞎子。

對人類而言,光的傳播就是真相的傳播。初民是口口相傳,用稍縱即逝的聲音相傳。後來有了文字,打破了空間和時間的限制。到了近代社會,出現了媒體。媒體又發展成輿論的載體——這是社會的一大進步。中國有媒體,始自梁啟超先生。

真正的媒體,稱職的媒體,不代表任何公權力,只代表千千萬萬民眾個人的私權和私利,用以制約和監督行政立法和司法這三類公權力,千千萬萬雙眼睛盯著公權力,千千萬萬根手指頭指著公權力,千千萬萬張嘴巴時時刻刻在評論公權力,迫使這三類公權力不敢瀆職不敢舞弊不敢腐敗不至於異化成為殘害民眾的禍害。作為民眾的眼睛和嘴巴的媒體,也因此而被人們稱為民主國家的不可或缺的神聖的「第四權」。

由此可見,傳媒理應得到來自社會的充分的物質支持,但是絕對不可以因謀求私利而異化成為發財或擅權的產業。媒體倘若異化,無異於舞弊和墮落,必然給全社會帶來災難和禍害。墮落了的媒體,不再屬於民眾,不過是社會的蟊賊而已。2020是災難的年頭,人們看夠了各種黑暗和殘暴和舞弊,也正在重新思考媒體的責任和作用。安娜要我《光傳媒》「隨隨便便寫幾句話」,我很願意把我這些即興的膚淺的感觸寫出來。謝謝安娜給了我一個說話和交流的機會。

2021年1月1日於北京

轉自《光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