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欲移走「國殤之柱」 醞釀外交風波?

香港大學要求支聯會移走悼念六四事件死難者的「國殤之柱」。雕塑創作者高志活(Jens Galschiot)是雕塑的擁有者,若港大未經他同意移走該柱,他會追究法律責任。 圖:rfi.fr

法廣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香港大學要求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移走悼念六四事件死難者的「國殤之柱」,限期今日屆滿,但在期滿前夕,雕塑創作者高志活(Jens Galschiot)表示,他才是雕塑的擁有者,若港大未經他同意移走該柱,會追究法律責任和賠償,現正在港尋求律師處理,期望「國殤之柱」可以繼續留在港大。港大表示,正尋求法律意見,會合法合理處理事件。

與此同時,移除「國殤之柱」爭議更可能演變成外交風波,據丹麥《政策報》當地時間11日報道,數個政黨要求外長高福(Jeppe Kofod,大陸譯作科弗德)利用外交最高權力,與中國駐當地大使舉行會議。報道又指,高福正爭取把雕塑由香港移送回丹麥。

香港大學上周透過律師去信支聯會兩位清盤人,要求已宣布解散的支聯會於今(13日)天傍晚5時前移走《國殤之柱》,否則會被視為放棄;而清盤人之一的蔡耀昌則反要求港大於昨日澄清其要求的理據。蔡表示,至限期仍未獲港大回復,但他留意到高志活自稱是國殤之柱的擁有人,對此表示尊重,他已回信港大,促校方直接與高志活的代表律師聯絡,商討如何處理國殤之柱事宜。他重申,港大作為具言論及學術自由的空間,有社會責任及使命保留「國殤之柱」,期望校方繼續容許「國殤之柱」於港大校園豎立。

另一方面,創作該雕塑的丹麥藝術家高志活連日發表聲明,先是指該雕塑仍屬他本人所有,因為所有沒有買賣合約而在境外展示的藝術品,原則上,擁有權仍然屬於他。他當年「借出」雕塑在香港展出,並獲承諾永久擺放在港大校園,而港大學生會和支聯會則負責維修。他續稱,《國殤之柱》已露天展覽24年,已變得脆弱,若在移除過程中出現損毀,港大要承擔賠償風險,並對未獲港大知會、要從傳媒得知移除其雕塑一事,感到困惑。

高志活及28個組織促代表律師行退出

高志活在當地時間11日再發聲明,指正尋找可代表他的香港律師行,希望可以阻止港大移走國殤之柱。他形容,過程「極其荒謬」,因為支聯會正在解散,無從商討,而該會領袖亦在獄中。他對港大隻給予一星期時間要求支聯會移走國殤之柱亦有微言,指移走雕塑並尋找合適地方安放,一般需時幾個月,形容如此短促的遷移期是「殘酷不仁、跡近犯罪」,是「意大利黑手黨在歐洲使用的手法」,不值得學校或政府採用。

他強調,國殤之柱是全球聞名的藝術品,價值難以估量,即使再造,亦會失去它背後非常轟動的歷史意義。而若真的重造,以當年人力物力計算,估計需120萬歐元,而這尚未計算其歷史價值。

除了港大受壓,處理該事的律師行亦受批評。來自美、加、英、德、荷等地的28個民間組織及個人昨(12日)發公開信,要求曾致函支聯會清盤人促移除國殤之柱的律師事務所撤銷與港大的協議,指這間美國律師事務所應支持美國的核心價值,當中包括言論自由。另外,高志活亦在聲明中要求最早代表港大發信給支聯會清盤人的孖士打律師行退出此案,並促請任何支持人權、藝術和中國人記住歷史權利的人,直接向孖士打反映,令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轉載自《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原標題為「高志活尋律師阻港大移走「國殤之柱」 丹麥政黨促介入 可釀外交風波」,本刊簡化為「港大欲移走「國殤之柱」 醞釀外交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