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版反間諜法:新在哪?苛在何處?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26日表決通過修訂後的反間諜法。圖:取自網絡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26日表決通過修訂後的反間諜法。新法擴大有關“間諜行為”的定義,將“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明確為間諜行為。修訂後的反間諜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但寒蟬效應已經產生。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26日表決通過修訂後的反間諜法。新法擴大有關“間諜行為”的定義,將“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明確為間諜行為。據悉,修訂後的反間諜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從內容上看,中國新修訂的反間諜法的變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把“間諜行為“的定義擴大到“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擴大有關“竊密的對象範圍,被擴大到“其他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納入保護。還增加了針對第三國的間諜行為。

第二,此次中國修訂反間諜法,對“安全防範”設專章規定。明確國家機關、社會組織等具有反間諜安全防範的主體責任。明確有關方面積極開展反間諜宣傳教育的職責,專門機關指導宣傳教育活動,切實提高全民反間諜安全防範意識和國家安全素養。同時,明確重點單位的安全防範責任和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許可制度等。

第三、新法完善了反間諜調查處置的措施,增加反間諜的行政執法職權。在“調查處置”一章中,增加查閱調取數據、傳喚、查詢財產信息、不準出入境等行政執法職權。新法明確國家安全機關執法規範要求,嚴格審批程序,實現規範化執法。新法增加對發現的網絡安全風險等的通報和處置措施,增加對國家秘密、情報的鑒定評估機制;增加行刑銜接的規定。

中國新修反間諜法出台,引發國際間擔憂。日經新聞特約撰稿人田島由紀夫撰文表示,中國將根據更新後的反間諜法限制任何與國家安全有關的信息的傳輸,中國當局會以此加強對外國個人和公司的打擊力度。

文章還擔心該法將影響外國企業及其員工在中國的經營方式,擔心在無具體證據情況下拘留個人任意執法行為。而這些擔憂並無道理:

路透社報導,美國管理諮詢公司貝恩公司(Bain & Company)發言人4月26日表示,中國警方兩周前已經不止一次到貝恩公司上海辦公室,拿走了電腦和手機,詢問了那裡的員工。不知原因的美國貝恩公司認為其在上海辦公室被突襲,與美中緊張局勢升級相關,是中國對在華外企加強審查的最新案例。

在此之前的最近幾周,中國網信辦以國家安全為由,對總部位於美國愛達荷州的內存芯片製造商美光科技展開調查。還在3月份拘留了美國企業盡職調查公司Mintz Group的五名中國員工,該公司北京辦事處遭到當局突擊搜查。

四大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之一德勤,在北京的業務被暫停三個月,並因過去審計中的缺陷,被處以創紀錄的罰款。

日本安斯泰來製藥一名駐華高管上月在北京被捕,理由是所謂的間諜活動。該事件震動日本商界。種種跡象令一些國際公司重新評估風險,並停止前往中國的商務旅行。

今年3月,中共新總理李強在北京的一個論壇上,向蘋果公司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和其他外國商人發表講話時,承諾“外國公司在中國有廣闊的發展空間”。但開放和吸引外國企業的努力,與習近平打擊中共官方媒體所稱的各種外部威脅的努力相衝突。

除了外國駐華企業以外,中國的反間諜法也針對中國國內的記者,中共黨媒《光明日報》前高級編輯董郁玉(Dong Yuyu)去年在與一名日本外交官共進午餐時被北京當局抓捕,並被指控“間諜罪”。就在中國新版反間諜法公布前的4月24日,他的家人首次就此案發表公開評論稱:中國當局的指控是捏造的,很可能是為了壓制異議。

美國紐約時報就該案發文評論說:“編輯董郁玉是《光明日報》評論部副主任和專欄作家,該報是中共黨報之一。幾十年來,勤於筆耕的董郁玉與包括外交官和記者在內的外國人士保持着頻繁的往來,這在一定程度上是為了寫作需要。但據董郁玉的家人說,現在當局正在將這些往來視為證據,認為他可能是日本或美國的間諜。”

轉載自《法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