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事隔 4.5年後起訴五人暴動 稱涉理工大學衝突案

27.6 理大被圍封,抗爭者在外圍與警方發生衝突。網絡圖片

就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於香港理工大學(簡稱理大)發生的大型衝突,警方事隔四年半後,「重新拘捕」五名年齡介乎 21至 31歲的男子,並落案起訴他們一項暴動罪,案件將於兩星期後在裁判法院提堂。網上新聞節目主持人梁家權和李錦洪憂慮,事件會令更多人離開香港,以免被人翻舊帳而入獄;另又會進一步減弱年輕人對香港的歸屬感,可惜已沒有多大空間處理相關問題。

理大衝突事件是指在2019年11月13日至28日期間在理大及其附近地區發生的多宗警民衝突和圍困事件,事件以警方於當年17日封鎖理大後最為緊張,不少人以不威丶請願,甚至是以「圍魏救趙」的方式,在封鎖範圍外造成包圍圈以救人,但都不成功,最終以警方在28日進入理工大學內搜查,並在翌日解封作結。衝突中,有二百多人受傷,1393人被逮捕。

警方昨(26日)午發稿,指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經跟進調查及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後,就理大衝擊案重新拘捕五名男子,指他們涉嫌暴動,其中一名 24歲男子另外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明報》今日以據了解的方法報道,指五人涉及在理大範圍內的行為被拘捕,但其後拒絕再簽文件繼續保釋,俗稱「踢保」,但報道沒有提及案中五人續保多長時間後「踢保」。

傳媒:反修例運動有842人被控暴動 定罪率近九成

這並非警方第一宗事隔逾四年而仍然追控暴動的案件。根據媒體報道,39歲技工區曉鋒,今年1月被控串謀暴動,因為他參與 2019年8月25日丶由「荃葵青遊行」轉變成與警方衝突的事件中,警方指,相隔 4.3年後,於今年初才發現被告有參與。被告其後承認串謀非法集結罪作為交替性控罪,判囚 25個月。

警方自反修例運動起至今年3月共拘捕一萬餘人,罪名包括暴動丶非法集結及傷人,當中近三千名已完成或正進行司法程序中的被告人中,2328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占前者的78.6%。但警方沒有細分數據,而網媒「法庭線」日前自行統計,指截至今年6月7日的五年內,共有 842人被控暴動,部分被告面對多於一項暴動罪。

報道統計指出,被控暴動者中,738人原審審結,當中 655人罪名成立,83人罪名不成立,即定罪率為 89%。

而在一眾暴動案中,最多被告的是當年11月18日堊大被圍後的「圍魏救趙」案,共有213人分17宗案件審訊。除了 7人被通緝,6人罪名不成立,目前 14宗審結案件中,共 200人罪成,已判刑者,判囚由 2年 5個月至 5年 4個月不等。法官謝沈智慧裁決時指責示威者目無法紀,形容本案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

轉載自《法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