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論政】:再談這次美國大選有沒有大規模舞弊

美國大選有沒有大規模舞弊?圖/網絡截屏

(一)關於喬治亞州參議員選舉

質疑這次大選有大規模舞弊的朋友,請務必看看1月5日喬治亞州的參議員選舉。

1月5日,「戰場州」喬治亞州舉行了國會參議員選舉的第二輪投票。喬治亞州有兩個聯邦參議員席位,本來都屬共和黨。在去年11月3日投票中,一個席位是共和黨人領先,另一個席位是民主黨人領先,但是沒有人的得票超過半數。根據喬治亞州的規定,參議員須過半數才能當選,因此在今年1月5日再進行第二輪投票。

這輪投票對共和黨事關重大。因為在去年11月3日的選舉中,共和黨失去了總統,眾議院又未能贏得多數而依然被民主黨主導,因此,能不能保住參議院的多數就成了共和黨還能不能有效制衡民主黨的必要防線。當時參議院共和黨與民主黨是50對48。如果喬治亞州參議員選舉中,共和黨能贏得至少1席,那麽它就可以保住參議院的主導權;如果兩席都輸給了民主黨,參議院成了50對50,那麽民主黨就獲得了參議院的主導權,因為屬於民主黨的副總統哈裏斯,作為參議院議長能夠在50票對50票的難分勝負的情況下投下關鍵的一票。

第二輪投票揭曉,兩位原先在位的共和黨參議員雙雙落敗,喬治亞州的兩個參議員席位都被民主黨奪去。接下來,兩位共和黨競選人表態,接受選舉結果。

那麽,這第二輪參議員投票有沒有可能是民主黨靠大規模舞弊竊取了選舉結果呢?不可能。

道理很簡單。喬治亞州是共和黨全面執政的州,州長副州長州務卿,州議會兩院(參院眾院)都在共和黨手中,負責選舉事務的最高官員也是共和黨。你能想象喬治亞州的共和黨會自願放棄監督的權利放棄復查的權利,聽任在野的民主黨大規模舞弊,還把監督權復查權拱手送給民主黨,讓舞弊的民主黨自己去監督自己、自己去復查自己嗎?

自古以來,在選舉中,只有當權的黨派用大規模舞弊竊取選舉結果戰勝在野派的,哪有在野的黨派用大規模舞弊戰勝當權派的?

假如說去年11月選舉,民主黨策劃已久,大規模舞弊,偷襲成功,共和黨大意失荊州,那麽民主黨的成功必定是不可復制的,是可一不可再的。到了今年1月5日的選舉,共和黨必然百倍警惕,嚴防死守,定讓民主黨無法舞弊。第一次讓你民主黨舞弊成功了,第二次一定搞不成。你若說喬治亞州的共和黨大多是建制派,他們自己就討厭川普,所以在去年11月3日的選舉中,他們故意眼睜眼閉,放縱民主黨舞弊,甚至同流合汙,裏應外合,把川普選下去,那麽在這次國會參議員的選舉中,他們總該團結對外,竭盡全力保住兩名共和黨參議員的席位。因此在1月5日的選舉中,喬治亞州的共和黨,從上到下,一定鉚足了力氣,睜大了雙眼,嚴格防止民主黨舞弊。

但是,共和黨依然輸掉了選舉,丟掉了它原有的兩個席位。這最有力地說明,民主黨的勝利不是偷來的不是舞弊來的,是通過公平的競爭贏來的。第二輪參議員選舉采用的方式和器具和去年11月選舉是完全一樣的,同樣有大規模的郵寄投票,同樣有多米尼電子投票機。1月5日這一次參議員選舉沒有大規模舞弊的問題,去年11月那次也沒有。

(二)關於「拜登曲線」

值得一提的是,在1月5日喬治亞州參議員選舉中,也出現了「拜登曲線」。在開票的前半時,共和黨候選人領先,中間,民主黨突然激增反超,「拜登曲線」再現,然後以幾乎水平的方式保持優勢直到最後。經核查,這是因為該州各縣開票有快有慢,人口少的縣先開票,這些縣多半是共和黨選民多,人口稠密的縣後開票,這些縣民主黨選民多。

關於「拜登曲線」:在去年11月3日大選第二天,11月4日,美聯社就發表報道解釋「拜登曲線」。資深科普作家Maggie Koerth解釋道:”威斯康星州結果中那個看起來很奇怪的凸起(即拜登曲線),就是密爾沃基市17萬張缺席票一下子湧入的情況。這不是惡作劇。只是在統計而已。”包括密爾沃基和綠灣在內的威斯康星州大多數大城市都在一個集中的地點統計缺席選票(即郵寄選票)。威斯康星州法律規定,這些缺席投票的結果必須一次性報告。州選舉委員會管理員Meagan Wolfe周三解釋說,你把所有郵寄選票的結果一下子放進總計數,就出現了選票激增。

其實,並不是只有「拜登曲線」,在有的州也出現過「川普曲線」。大致上說,如果在某州民主黨選民和共和黨選民雙方並不呈勻均分布,有的地區共和黨選民占壓倒多數,有的地區民主黨選民占壓倒多數。因為統計量很大,大選開票時,在媒體和網站公布的數字,並不是一票一票的增加,而是每隔一段時間,數字刷新一次。只要是雙方領先和落後位置反轉,就會出現「黃金交叉點」,就可能出現這一方或那一方得票蹭蹭猛漲、直線上升的局面。例如在俄亥俄和佛羅裏達等州,就出現過「川普曲線」。

(三)關於選舉舞弊

這次大選,已經有舞弊被查出。這表明美國的追究舞弊的機制在正常運作。只是各州的舞弊都很零星。這很正常。因為一般來說,選舉舞弊,總是以逆轉選舉結果為目的。在小型超小型選舉或投票中,投票人少,做幾張假票就可以逆轉投票結果,因此個體做票的動機比較強。例如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民間團體就發生過這種事,那時候互聯網還未普及,大家都還是靠電話或傳真機聯系。某團體理事會為某事投票表決,理事也就十幾二十來個人,有的理事一向不理事,和其他理事也很少聯系,於是就有人假冒他們的名義投票,湊成多數票,通過了他們想通過的決議。

在大型超大型選舉中,個體做票的動機就幾乎降低到零,因為在上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人的選舉中,一個人做幾張假票太沒有意義了。想想看,如果你手裏有一張死人的郵寄選票,你會不會去冒名頂替投出那張票。那可是犯罪,查出來要受罰的。就算你認為你做的高明查不出來,問題是在一場有幾百萬幾千萬上億人的選舉中,你投了區區1張假票,對選舉結果的影響趨近於零,你會去冒巨大風險做一件毫無效果的事嗎?

一般來說,如果一種犯罪行為,風險巨大,但收益也很大,而且是「現得利」,得暴利,一旦你做了,馬上得利,而且是很大的利,因此總會有人冒險行事。如果一種犯罪行為,風險巨大,而收益甚微,那麽去做的人就非常少。 選舉舞弊即為一例,被發現是要判罪的,就算運氣好沒被發現,舞弊成功,可是幾乎沒有收益——一場幾百萬幾千萬甚至上億人參加的選舉,你做了一兩張票的弊,對選舉結果毫無影響。風險與收益極度不成比例。有幾個人會去做呢?難怪去做的人微乎其微。

在大型超大型選舉中,如果有個體舞弊,那也是極個別。要舞弊就一定是大規模舞弊,一定是暗中策劃的有組織的舞弊。這種大規模舞弊必須要有很多人直接參與,勢必會有很多人知悉或間接知 悉,因此很容易被發現被查獲,成功的機會很小。司法部長巴爾在去年12月1日說:「截至目前,我們還沒有發現可能會逆轉大選結果的大規模舞弊行為」。

(四)推薦「選舉訴訟文獻」

也許有人會問,那如何解釋我們看到的那麽多關於舞弊的證據,還有聽證會上的證人證詞呢?

首先,這些證據證詞有多少寫進了訴狀、拿上了法庭?不寫進訴狀,不拿上法庭,就說明自己知道材料不過硬。

那如何解釋我們看到的那麽多關於舞弊的證據?圖/網絡截屏

有人說,很多證據證詞寫進了訴狀,送交了法庭,可是法庭卻不受理。

這就是把美國的法院和中國的法院當成一回事了。好像美國的法院也和中國的法院一樣,想受理就受理,想不受理就不受理。

這裏,我要向大家推薦「公民力量」正在推出的「選舉訴訟文獻」系列。「公民力量」組織翻譯了50多個這次美國大選案件的簡介和判決書,正在《議報》上陸續發表。希望大家都看看,尤其是那些至今仍認為這次大選有大規模舞弊的人,務必要認真看看。

楊建利在前言中寫到:有關這次美國大選是否有大規模舞弊這一議題,在華人社會引起了前所未有的激烈爭論。「我們發現爭論的雙方,特別是堅信拜登靠舞弊上臺的一方,很少有人去仔細了解網絡空間裏滿天飛的作弊傳聞的法律指控,更少人去閱讀主要相關官司的起訴內容、反方辯駁以及法院的判決,而我們認為這是了解真相最可靠的方式。並且,研究法律文書的學習過程既是我們了解美國的三權分立、聯邦制的過程,也是領悟美國司法獨立和法治精神的教育。」

楊建利特別強調,「很多人熱衷於展示和傳播所謂大選舞弊證據,但對『證據』存在著不少誤解。個人證詞可以放進訴狀裏,只有被法官采信才算證據。不被法庭采用的控方帶有簽名的宣誓書(書面證詞)之所以不能作為證據,不僅因為許多宣誓書有明顯事實錯誤,而且被告方也會提供內容相反的有簽名的宣誓書,或者由被指控的選舉官員親自出庭宣誓作證,法官必須根據公認的事實和邏輯推理來判斷采信哪些材料作為證據。在社交媒體和傳統媒體上的內容,無論平臺大小,都只是言論自由的部分,不能作為證據被使用,川普及支持者所說的大規模舞弊的證據大都屬於這個範疇。」

正如楊建利所說,這次大選的結果,「在有些州經過重新計票甚至三次計票,在地方、聯邦和最高法院進行了一系列控告和判決,各州議會對本州選舉人票進行了確認,各州分別進行了選舉人投票,最後,聯邦參議院院長暨副總統主持的參、眾兩院聯席會議進行了最終確認,卻還有許多人堅信發生了大規模系統性舞弊而不承認選舉結果」。這就是說,那些至今仍然認為有大規模舞弊的朋友,已經不僅僅是認為有大規模舞弊了,而且也是認為美國的地方、聯邦和最高法院都壞掉了,各州的議會都壞掉了,副總統和國會參眾兩院也都壞掉了。一句話,美國的民主已經壞掉了。

毫無疑問,每個人都有堅持自己觀點的權利。不過我願意提醒一句,當你一再宣稱公路上所有的車都在逆行時,你也該反過來想想,是不是自己把車開反了。

2021/1/28 《議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