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香港民主人士因示威被判監禁

7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為涉嫌組織或參與2019年的一場反政府抗議示威活動而於星期三(9月1日)被判入獄。圖為前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恒。擷自美國之音,湯惠芸攝

7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為涉嫌組織或參與2019年的一場反政府抗議示威活動而於星期三(9月1日)被判入獄,刑期從11個月至16個月不等。

7位被判入獄的被告都是香港泛民主派相當有分量的人物。他們是前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恒、前民陣成員黃浩銘和吳文遠、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和何俊仁、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和有「長毛」暱稱的梁國雄。

根據路透社報導,當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宣判刑期時,7名被告都出庭聆聽,而且對控方的指控表示「認罪」。

2019年香港爆發大規模的「反送中」示威抗議活動,反對北京縮減香港自由的示威民眾情緒激昂,示威有時也夾雜一些暴力行為。2019年10月20日,目前已經被迫解散的民陣在九龍尖沙咀發起新一波「反送中」集會遊行,雖然這次活動未獲警方批准,民陣當天依然按計劃舉辦了示威活動。當天好幾萬人參加了示威,警方動用催淚彈和高壓水龍驅散聚集的人群。

警方事後逮捕了陳皓恆等7人,指控他們涉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7名被告在星期三被法官宣判刑期之前,除了黃浩銘外,都因為其他非法集結的罪名已經在監獄服刑。

法官胡雅文在宣判刑期時聲稱,雖然香港《基本法》保障市民集會和示威的自由,但是「這些權利不是絕對的,受到憲法規定的限制」。

胡文雅說,「實施這些限制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保護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7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11至16個月。其中陳皓恆、梁國雄和何俊仁刑期最長,各被判入獄16個月。

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給中國時,北京曾承諾香港的自由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但是一方面,香港的民主訴求一直得不到正面的回應,而另一方面,香港的自由則不斷遭到侵蝕。2019年的大規模「反送中」抗議示威活動之後,北京於去年6月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在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顛覆國家政權和與外國勢力勾結的口號下,進一步在香港排斥異己和異議。100多位泛民主派人士被捕入獄或交保候審,許多社會活躍人士被迫遠走他鄉,連陪伴港人26年的蘋果日報都被迫停刊。

香港區域法院宣判7位泛民人士入獄,被視為香港當局對異議人士的最新一次打擊行動。

路透社在報導這一新聞時引述香港民主派人士的話說,香港反對派發聲的空間「正在萎縮」。

香港社會民主連線主席陳寶瑩在區域法院外對路透社說,「我們希望人人都了解這就是政治迫害。」

轉載自台灣《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