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案開審 47民主派被控顛覆 16人拒認罪

民主派初選案開審, 16名不認罪被告 © 網絡

民主派「35+初選」案中4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在近七成被告遭還柙705天後,今(6日)早終於正式開審,1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中,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答辯時表明:「對抗暴政無罪,無罪可認」。他們須在餘下89日的審期中,為民主社會中最普通不過的抗爭手法,不應被視為顛覆作出爭辯,包括與四名認罪並轉作控方證人的參與者對質。

這是國安法涉及最多被告的案件,亦是首次就顛覆國家政權罪開審的案件,故此備受關注,英國丶歐盟等多國駐港領事館派出約12人到庭旁聽,審訊亦須由高等法院移師至可容納更多被告和公眾的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最後逾二百名公眾人士均獲准進入法院旁聽。

不過,惟一前來示威的社會民主連線雖然只有三人,卻被大多名警方推至距離入口逾50米的行人路示威,其中一人更因除下口罩叫喊不足5秒而被警方帶走。社民連主席兼被告梁國雄的妻子陳寶瑩表示,警方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以致參選亦屬犯法,未造成阻礙亦不許就地示威,但為了請願,他們惟有接受這種「鳥籠民主」,進入警方臨時畫出的「示威區」。陳指出,今日起的90攻審訊,不單對被告是煎熬,因為他們只是做了民意代表應做之事,卻被控方的指控誣告;而審訊亦是對相信和平選舉的港人的審訊。她最後和曾健成高呼「初選無罪 打壓可恥」丶「民意代表 代表民意 何罪之有」等口號。

被告的47人,均屬民主派人士,他們在2020年7月進行非官方的初選,由市民投票選出候選人參選原於當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期望取得立法會半數以上(35+)議席,從而迫使港府根據民意辦事,有超過60萬名市民參與投票。

但港府認為這是顛覆,根據控罪,控方指47名被告在2020年7月1日(即《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翌日)至翌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目的,組織丶策畫丶參與一項謀畫,以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在取得過半數議席後,無差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政府解散立法會,達致癱瘓政府或迫使行政長官辭職。

今早審訊一如其他國安法案件般,不設陪審團,而是由三名高等法院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丶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開始時,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和一間生活用品店創辦人林景楠首先認罪;伍健偉認罪時表示,「我顛覆國家政權未成功,我認罪」,法官其後指令這兩名被告毋須再出席餘下聆訊。

接着是1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答辯 ,他們分別是吳政亨丶鄭達鴻丶楊雪盈丶彭卓棋丶何啟明丶劉偉聰丶黃碧雲丶施德來丶何桂藍丶陳志全丶鄒家成丶林卓廷丶梁國雄丶柯耀林丶李予信和余慧明。當中十人獲保釋出外候審,六人仍在還押,至今其中四人已被還柙705天。

此案至今只有13人獲得保釋 ,即有72%被告被捕後遭扣押 ,當中 ,28名認罪被告已還柙705天 ,只有3名認罪被告可暫免扣押。

而在確認證人作供次序時,控方確認,認罪並轉作控方證人的被告增至四人,他們是前議員區諾軒丶前地方區議員趙家賢和鍾錦麟,以及政治素人林景楠,引來旁聽席嘩然。

為期90天的審期為否認控罪的16人而設 ,認罪的31人會另案處理 ,在16人審訊完畢後再一併判刑。認罪者尚包括戴耀廷丶袁嘉蔚丶梁晃維丶徐子見丶岑子傑丶毛孟靜丶馮達浚丶劉澤鋒丶黃之鋒丶譚文豪丶李嘉達丶譚得志丶胡志偉丶朱凱廸丶張可森丶黃子悅丶尹兆堅丶郭家麒丶吳敏兒丶譚凱邦丶劉頴匡丶楊岳橋丶範國威丶呂智恆丶岑敖暉和王百羽等。

根據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旦罪成,將按三級罰則判刑。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丶拘役或者管制。

轉載自《法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