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觀察】:孫大午——中國先行的社會改革家(之一)

私營企業家孫大午是社會改革的先行者。

中共領導人習近平提出「社會改革」,私營企業家孫大午正是社會改革的先行者。他把大午集團的經營利潤投資於學校(從幼兒園到初中)、醫院、養老中心、公園溫泉賓館,提出「共享」,使大午集團的職工和周圍農民分享子女入學、全家就醫、老年退休後養老等社會福利。社會、企業承擔、分擔了國家應負責的社會改革責任。整個企業沒有一分貸款,不欠賬,為社會提供了大量雞蛋、雛雞、豬肉和飼料。銷售額連年增長20%。近年來已發展到提供近萬人的就業崗位。這樣一位真正落實高質量措施,全力進行社會改革的私營企業家,竟然再次被抓捕,實在令人不解。在全國落實「五中」全會精神的口號聲中,孫大午和他的家人、團隊被落實進了牢房。

孫大午有錢了,但熱衷於公益事業。

一份縣辦農場侵占農民土地的歷史記錄

此次案件起因據說是土地糾紛。

國營徐水農場的說法:1963年9月,徐水郎五莊生產大隊(經辦人李景雲)與國營徐水農場簽了一個「土地憑證」。內容是「郎五莊大隊由於土地多、人口少,願將740畝耕地無代價交給農場,轉為國有土地,產權歸徐水農場所有。」

郎五莊村民委員會說法:「此合同是不合理的,是無理強加給我們的,是單方面的,不平等的。」「是用欺騙手段從我們村騙走的。1961年農場來人說,以後要建立集體農莊,是共產主義的橋梁。你們拿出土地,咱們共同搞一個農場。將來搞好後,我們都搬走,農場將來歸你們管理。」迷惑了村幹部,哄騙了郎五莊大隊740畝土地;馬莊大隊800多畝;丁莊大隊1090畝;翟莊大隊1821畝。農場說:「你們這些地不白種,每畝地每年分紅,20%歸生產隊。」 合同為十年(1961——1971),到1972年歸還大隊。但在正式合同上寫土地歸農場所有。當時大隊幹部受命令主義影響,政策不明,糊裏胡塗簽訂的。農民社員紛紛反對,幹部們也想廢除,結果四清、文革接踵而來,四個村的土地被農場無償使用幾十年,20%的分紅從未兌現。

1983年4月,四個村的農民要求執行新憲法(鄧小平的84憲法)「對土地上實行『征用』的辦法,征用土地單位給予被征用土地單位以合理的報酬」。征用土地單位,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因此農場占用四個大隊的土地應歸還,並給予合理報酬。2008年8月,2020年5月,郎五莊村委會再三知會農場,要求農場歸還所占土地。

可見,前30年農場在人民公社化中佔用的農民土地問題,同後30年改革開放實行的土地政策出現矛盾。此種爭執有歷史、社會根源,農民與農場土地所有權的爭議,是可以用法律方式或黨政機關行政方式解決的。

據大午集團微信公號揭露,徐水國營農場占用郎五莊村土地絕不止740畝,而是超過2000畝。而郎五莊村後來將其中的土地租給了大午種業公司,就使得大午集團陷入村委會和農場這場曠日持久的土地糾紛之中。

作者姚監復,曾任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研究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農業生產力研究室主任、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哈佛大學燕京學社協作研究員等職。

文章屬作者個人意見,本網站提供意見交流平臺,不代表本網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