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人無罪,傀儡港府有罪-8.18集結案,7人被控罪

香港法院裁決7名民主人士觸犯國安法,罪名是他們組織並參加未經批準的8.18示威遊行。香港的「集會自由」被踐踏,法治系統淪陷。圖: 歐洲之聲組合

(編者按)4月1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7名民主人士觸犯國安法,他們於2019年參加了民陣發起的8月18日的遊行示威,現在法官胡雅文宣布他們「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罪名成立。這7名人士是黎智英、李柱銘、梁國雄、李卓人、吳靄儀、何俊仁、何秀蘭,他們皆是前議員、律師、媒體人,是社會公認的知名正義人士。法院的裁決是公然違反香港人民享有的「集會自由」,是對個人權利的侵犯,對社會正義、良知的踐踏。

7名人士中,黎智英被羅織的罪名,最匪夷所思。無國界組織(RSF)做了調查,本刊轉載如下:

黎智英被香港政府拘捕關押。圖/香港蘋果日報

Hong Kong: the judicial ordeal of Apple Daily founder Jimmy Lai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RSF) details the seven ongoing procedures against Apple Daily founder and 2020 RSF press freedom award laureate Jimmy Lai, detained for almost four months in Hong Kong and risks a life sentence.

《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的司法磨難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詳列黎智英目前遭控的七項罪名。《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是2020年RSF新聞自由獎得主,如今在香港已被關押近四個月,未來有可能面臨無期徒刑。

黎智英現年73歲,為壹傳媒集團和旗下大報《蘋果日報》的創辦人。他是北京通過港版《國家安全法》後首批因該法被起訴的香港居民之一,2020年12月遭關押至今。香港的司法體系持續騷擾黎智英,從他目前身上有七條官司就可看出這點。

RSF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édric Alviani )表示:「香港政府顯然想借由增加《蘋果日報》創辦人的罪名來擊垮新聞自由的象征性人物。」他呼籲香港司法體系停止騷擾黎智英,「撤銷對被告的所有指控並立即釋放他」。

七條恣意控訴的罪名,令人髮指

1 – 勾結外國勢力

• 最高刑罰:無期徒刑(根據中國的《國家安全法》)
• 原因:接受外國媒體采訪時以及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政治評論
• 保釋:三次申請保釋遭拒
• 開庭日期:2021年4月16日

2 – 詐欺

• 最高刑罰:14年有期徒刑
• 原因:涉嫌違反《蘋果日報》總部的土地租契
• 保釋:遭拒
• 開庭日期:2021年4月16日

3 – 串謀協助罪犯

• 最高刑罰:10年有期徒刑
• 原因:涉嫌幫助香港激進分子逃往台灣
• 開庭日期:未知(2月16日正式遭到逮捕,尚未起訴)

4 – 組織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

• 最高刑罰:5年有期徒刑
• 原因:2019年8月18日參加民主抗議活動
• 開庭日期:2021年2月16日,尚未判決

5 –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 最高刑罰:5年有期徒刑
• 原因:2019年8月31日參加民主抗議活動
• 開庭日期:2021年4月7日

6 – 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 最高刑罰:5年有期徒刑
• 原因:2019年10月1日參加民主抗議活動
• 開庭日期:2021年5月17日

7 – 煽動未經授權集會
• 最高刑罰:5年有期徒刑
• 原因:涉嫌煽動他人參加2020年6月4日的民主抗議活動
• 開庭日期:2021年6月11日

香港過去曾是新聞自由的堡壘,RSF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排名從2002年的第18名下滑到第80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180個國家中排名第177。

2021年4月1日,香港民主派人士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集會抗議。圖:Reuters

轉載自RSF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