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下的火焰】完結篇 第十三章 面對敵人

在獄中渡過33年之後,班旦加措終於逃離西藏,並冒死帶出一些獄中刑具展示給外界。圖:網絡截屏

第二天早上點名的時候,景象一片淒慘,有的犯人身上貼著紗布,有的人手臂吊在繃帶裡,大家互相扶持著走出來。很多年輕犯人手腳都上了鐐銬。抗議行動以後,安全防御加強了,更多的士兵在周圍站崗,我們總是在監視之中,連在勞動的時候也有士兵站在一旁監視。可是犯人的抵抗在監獄裡形成了一種非常高昂的氣氛,連刑事犯都積極地支持政治犯,幫忙把外面的消息和藥品帶進監房。

當局宣布年終考績評獎時,將要扣除大家的工分,這表示大部分人都會被加刑數年。干部們以為我們會要求減刑,但是大家態度非常堅決,對於這種進一步的懲罰,不表示任何異議。我們要顯示不懼怕監獄,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敢作敢當,讓當局知道,不能再用任何方法來恐嚇壓制我們。

對方也沒有動靜。不久中國人開始計劃紀念「十七條協議」的龐大慶祝活動,「十七條協議」是1950年中國軍隊入侵後,西藏政府被迫簽訂的。上層宣布將有一些北京的高級人員到西藏來參加慶典,他們很注意,不願意在這段敏感時期引發新的抗議行動。我還是繼續在溫室裡照料蘋果樹,並且種植蔬菜。這項工作相當輕鬆,溫室裡的產品和菜園裡的收成已經變成監獄的一項重要收入來源。當局甚至決定在扎奇擴張建築另外五十五個溫室,上面定下一個指標,每個溫室每年必須按照指標生產定量的水果和蔬菜。

示威抗議幾星期之後,就聽說洛桑丹增、丹登和另外兩個犯人被送到藏南的山南監獄去了。洛桑是我們監獄的精神支柱和勇氣的源泉,分隊的犯人現在都想念他。一個月之後,我們收到他的信息,說已安全到達山南,叫我們不要為他擔心。

電視裡中國隊輸了,犯人就鼓掌
那個夏天,犯人允許看電視,主要是看中國的體育節目。我對於世界性的體育活動不熟悉,年輕犯人告訴我,中國隊將參加秋天在北京舉行的亞洲足球杯。年輕人都喜愛足球,他們熟悉每個球隊,一談起足球明星就滔滔不絕。中國人樂意讓我們看這種節目,認為這也是中國進步繁榮的標誌。我們卻把轉變看成再次抗議的機會。我原先對這種比賽的平淡興趣就很快轉成一種很高的熱情,因為犯人都坐在大廳,每當中國人輸了的時候,大家就高興地歡呼和拍手,當對方踢進一腳的時候,我們會發出如雷的掌聲,連普通刑事犯都加入我們的歡呼陣營。

有一天晚上,當局似乎對我們的歡呼感到警惕,害怕又會發生騷動。一大排士兵圍繞著大廳,更多的監獄警衛手上拿著電棒站在門口嚴陣以待。次晨一個憤怒的警衛大聲斥責我們。後來我們才知道,刑事犯由於加入我們譏笑中國球隊的行列,而受到警衛的處罰。當局告訴他們別犯錯誤,應該愛國,支持祖國的球隊。我們不願意跟刑事犯之間產生任何摩擦和裂隙,因此以後在看足球賽的時候,就停止了譏笑和歡呼。

政治犯之間的團結空前牢固,雖然我們沒有任何秘密組織,也沒有暗中討論計劃抗議活動,但是大家還是能整齊劃一地行動。為西藏的自由進行爭抗是大目標,個人的顧慮和問題都變成次要的了,只有在牢獄之中,我才見過如此堅定的團結精神。共產黨運用各種手段要突破我們的團結,他們設計了一套增加點數和獎賞的製度。如果一個犯人工作努力並且表現好,就可以得到一定的點數。在每年一度的評審會上,把每個人的點數加起來,誰得到最高的點數就可獲頒獎,最高的獎是獲得減刑。這當然是很大的誘惑,但是我們都看穿了它背後的陰謀﹕讓我們彼此競爭,出賣對方討好當局。我們輕視這種攢集點數的規定,把發下來的規則說明不拆封就丟掉,拒絕合作。不用說政治犯裡沒有一個人因增加了點數而得到減刑。我們繼續利用一切機會向當局抗議。

1991年十二月,一個瑞士代表團到扎奇來訪問。就象上一次李潔民來訪之前那樣,一些裝點監獄門面的工作立刻展開了,糧食定量也突然增

加,這一切使我們知道訪客很快就要到來。代表團來了,被帶到各處去參觀,而同時政治犯被鎖在監房裡。有一個臉孔清瘦長長白胡子的六十六歲的政治犯,名叫達那‧晉美桑波,想法混進了普通刑事犯的監舍去。當代表團走到院子裡的時候,達那用英文大叫「解放西藏!解放西藏!」他特別為了這次機會而學了這句英文,管理人員告訴瑞士代表團他是一個瘋子。為了這件事達那的刑期又增加了八年。他1983年因為「反革命宣傳和批評國家領袖」的罪名被逮捕,判刑十五年。到了1988年由於他喊叫西藏獨立的口號又被加刑五年,現在再加上八年,達那將到2011年九月三日他八十五歲時才能獲得釋放。這次瑞士代表團的事情,達那告訴我他一點都不後悔,他說如果有機會的話他還會再做。

勇敢的女政治犯進行爭抗
扎奇監獄裡有三十名女政治犯,其中二十七名是尼姑,她們大都參加了拉薩的示威游行,喊了「西藏獨立」的口號。有一個世俗的女教師名叫達瓦卓瑪,是因為教「反動歌曲」而判刑的,她教學生唱西藏國歌,為此被判刑三年。在審訊的時候,很多尼姑被迫脫光衣服,赤身裸體站在那兒,警衛們在她們面前走來走去,手上拿著電棍做出各種下流和挑釁的動作。想到這些尼姑所受到的污辱、恐嚇和殘酷的毆打,對於她們的堅定勇敢,我特別感到尊敬。

婦女們都被關在第三分隊,跟普通女刑事犯關在一起。我有一種感覺,由於我們的分隊組織過幾次抗議活動,女犯們似乎感覺現在輪到她們采取行動了。1992年的春天,機會來了。在西藏藏歷新年來到的頭一星期,當局警告犯人不要布置監舍,也不允許穿新衣服。新年第一天西藏人都喜歡穿新衣服,這是既有的習俗,現在不被允許,實在極其惡劣。去年還被允許以傳統的方式慶祝藏歷新年,同時還放了三天假。今年照舊放假三天,但是以傳統的方式來慶祝是不允許的,不明白是為了什麼原因。我們決定不管禁令,象往常一樣慶祝新年。尼姑們也一樣,把牢房用親戚送來的禮物布置起來。新年元旦,她們把那些寬大的制服脫下,換上全新的藏服。我們也都穿上新衣,三天之間都沒有早點名,也不需要出工。犯人們都坐在院子裡,有的在玩牌,有的在玩其它游戲。太陽照得暖暖的,大家跟著陽光的移動而移動。由於我並不喜歡玩牌,而且僧侶也是不允許賭博的,所以我大部分的時間都坐在房舍裡閱讀和誦經。

扎奇監獄裡有三十名女政治犯,其中二十七名是尼姑,她們大都參加了拉薩的示威游行,喊了「西藏獨立」的口號。圖:youtube.com

放假的第二天,玉洛活佛從外面匆匆進來,臉上帶著憂慮的表情。「士兵走進第二分隊去了」,他說,一邊替我倒了一杯茶。「他們大概又喝醉了」,我不經意地說。第二分隊是關刑事犯的,我們過了好幾天才知道,其實在婦女監舍曾經發生了一次騷動。

婦女分隊的管理人是一個五十幾歲的藏人婦女,她是以粗暴和象老鷹一樣的警覺而出名。新年第一天她走進婦女監獄,命令尼姑把所有的裝飾取下來,同時要她們換上監獄制服,當婦女們拒絕的時候,分隊長就把守衛叫進來,他們沖進宿舍開始殘酷地毆打婦女犯人。兩個年輕的尼姑和那名女教師被指認為抗議的領袖,因此被關了禁閉。

假日的第二天,尼姑們開始高聲呼叫抗議,要求釋放她們的朋友。警衛又再度沖進宿舍,用電棍把幾個婦女毆打得昏迷過去。第二分隊的普通刑事犯從窗戶望出去看到發生的事情,於是開始呼叫「凶手!凶手!」我相信這種喊聲救了那些尼姑的命。當局很快把抗議事件推到老年的犯人頭上。為了消除他們對年輕犯人的影響,獄方建了一座新的牢房,把年輕的犯人關進去。我被留在舊的牢房,我猜想中國當局認為是我們鼓動了抗議活動。我們在監獄裡完全被孤立了,一般日常作習都被取消,沒有點名,也不出去勞動。大家很快就覺得非常得無聊,玉洛要求讓我們去勞動,他的要求被拒絕了,當局似乎要通過散漫無聊的方式來折磨我們。勞動至少能給一個犯人正常的生活感覺,也是最容易打發時間的。那年的夏天也特別火熱,每天到太陽從喜馬拉雅山落下的時候,我們好像度過了一世紀。

我的刑期將滿
我的刑期很快就要滿了,但是我盡量不去想它。我們都知道當局總是會借任何細微的事情來繼續拘留一個犯人。1992年的夏天,我經常閱讀和背誦年輕僧侶時代所學到的許多祈禱文。白天我都留在宿舍裡,避免在外面受到警衛的監視。我開始每天做全身匍匐在地的儀式,每天從五十次加到二百次,藏人相信全身匍匐在地是一種對精神和身體的紀律要求。我希望釋放之後能夠全身心投入宗教的事務,相信做這種儀式是對未來在寺院生活的一種預習。

夏天結束時,獄方管理一再提審我,他們要知道我被釋放以後要作什麼。「我是一個僧侶,當然會返回寺院去。」我說。我知道這次絕對無法返回哲蚌寺,中國當局已經強迫該寺把所有曾經卷入政治抗議活動的僧侶趕出寺院。他們問我以後是不是還繼續抗議,並且張貼大字報,我用毛澤東「小紅書」的話回答﹕「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那些警衛一聽氣得掉頭就走。我簡直不能理解,當局到現在依然要我相信中國人統治西藏,造福了西藏人。他們要我感謝黨,給我機會改造自己,我則每次都重複藏人這些年來所受到的災難。有一次談話時,巴角也在場,我告訴長官,巴角曾經毆打我,我把嘴張開讓他們看光禿禿的上下顎,那次巴角把我所有的牙全打掉,現在嘴裡只剩下三顆。「這只發生過一次」,警衛說。

朋友們給我帶來消息說,外面的形勢非常危險,哲蚌寺不會接受任何被釋放的政治犯。朋友勸我離開西藏,他們說我留在這個國家,會繼續被監視,任何人只要跟我接觸,都會立刻遭到懷疑。

我開始作逃亡的計劃,直到今天也不能把這件事情的內情透露出來,因為很多曾經幫助過我的人現在還在中國軍隊和警察的掌控之下。我現在雖然可以自由地把自己的經歷寫出來,但是必須小心,不要把朋友暴露給公安。被釋放前的一個月,我跟監獄外的朋友接觸,告訴他們,我希望逃到印度去,用獲得的自由繼續為西藏的獨立而努力。我也希望有更多時間從事宗教的奉獻,期待能夠見到觀世音轉世的達賴喇嘛。

中國政府發表的「中國人權白皮書」在監獄裡流傳開來了,我要到印度去的計劃顯得更為緊迫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白皮書」裡中國當局宣稱西藏沒有政治犯,也沒有犯人受到虐待。文件把扎奇形容成「新式的社會主義監獄」,犯人都被當成人,而且受到人道的待遇。這份「白皮書」啟發我應該收集一些罪證來向世界顯示西藏所發生的事情。朋友們說我最適合做這個工作,因為我在監獄裡已經度過這麼長的時間。中國當局只讓外國代表團看某些指定的監獄,因此一個活生生的證人自由公開地發言是非常重要的。

告別獄友
這是一個大膽的任務,怎麼逃離西藏呢?我絕對不可能取得任何旅行許可,也會日夜受到監視。任何人只要跟我說了話,就會被警察審問,因此一切的安排必須在高度的保密中進行。外面的聯系人說他們會為我作好必要的安排,我請他們買一些中國警察用的電棍,上面必須有警察局的標記。聽我的建議他們去找一個漢人老警衛,這人只要給他錢,什麼都能辦。我知道他有辦法弄到電棍,果然如此。

釋放前的幾個星期,我又被叫去談話。巴角和其他兩個管理人在一個空蕩的房間等我,屋裡彌漫著他們吸煙散布出來的煙霧。巴角指著一張椅子讓我坐下來。「你馬上就要離開了」,他開了頭,「有什麼話要說嗎?」「沒有。」「你向來頑固」,巴角說,「象一頭牛,始終拒絕改造。」我沒答話。「你認識拉魯?」一個坐在巴角旁邊的藏人干部問。拉魯是以前西藏政府的官員,1959年他領導西藏的抗暴,後來被釋放了,現在在中國的行政機構擔任要職。「我審訊過拉魯」,干部繼續說,「象拉魯這種人能夠被改造,那麼你也能被改造!」過了一會兒,他又重複老套,說中國政府是多麼造福西藏,誰改造好了就能夠受到很寬大的待遇。

「你的頑固是沒有用的」,這個干部最後說,「你所希望的西藏獨立只是一個夢而已。你看拉魯,他現在替祖國服務,在中國人大裡有很重要的地位。」這個官員暗示我也可以去攀登這樣的輝煌事業。我開始重新敘述我的故事,從第一天被逮捕,一直說到被巴角毆打。我還告訴他們我的勞萊斯表,提醒他們我手上還有這張收據。巴角直接問我要到哪裡去,我說想回到寺院。我必須讓他們相信我非常想回到寺院去,我的晚年將在宗教生活中度過。我想如果我堅持要回哲蚌寺,當局也許覺得滿意,不會想到我會企圖離開西藏。

「我現在是一個老人,只希望把生命奉獻給宗教」,我一再重複。「如果你們不讓我回哲蚌寺」,我警告他們,「我要在大昭寺前面抗議!」官員們聽到我的威脅以後,露出非常嚴厲的表情,告訴我審訊結束了。所有的政治犯都知道我即將被釋放。在這之前的四、五天,大家在院子中舉行了一個聚會,分隊的人全部坐在一排。我不記得在會上大家都說了什麼,結束時,難友們走上來拍拍我的背,拉住我的手,並且送給我一條長長的白色哈達。「老師,請你保重」,大家說。我一方面感到高興,一方面感到難過,因為即將離開難友們,他們之中有些人是我曾經遇到過的最高貴,最有勇氣的人。警衛站在遠處,觀察我們的一舉一動,然後走過來把我們分別趕回不同的牢房去。這次聚會我深深地被感動了。監獄裡有一個習慣,一個將被釋放的犯人會招待整個分隊的人喝茶,所以我拿了三十小袋奶粉,和我所能夠收集到的牛油,請廚子幫我準備奶茶,把分隊所有的人包括刑事犯都請到了,這真的是一次告別會。

走出監獄
1992年八月二十五日的清晨,我很早就起來,慢慢開始把棉被整齊地打成卷。一個同屋從廚房取來茶水,把大家都叫醒。我丟開監獄的制服,穿上親戚送來的傳統世俗藏人所穿的一套嶄新藏袍。這件袍子這麼寬松,同屋得幫我用長長的絲帶綁在腰間,然後把袍上的折拉平。我們一邊喝茶,一邊說了一會兒話。玉洛也起來了,把他的寬邊帽子戴在我頭上,他退後一步很滿意地望著我。「你現在看起來年輕十歲」,他說。門突然打開了,兩個官員在守衛的陪伴下走進監舍,一個是分隊隊長,另外一個是扎西格桑。我們有一次向扎西抱怨獄方使用電棍,他回答道﹕「政府花了很多錢在這些武器上,就是讓我們用來打你們,我們不過照辦而已。」扎西現在禮貌多了,他有點嘲諷地說﹕「先生,我們現在來請你上路了!」

分隊隊長替我拿起棉被卷,扎西拿著我的熱水瓶,難友都跑上來,在我的脖子上掛上一條條長長的哈達,然後沒有其他的任何形式,我就走出監舍,走到主院去。在附近溫室裡工作的尼姑看到了,向我揮手,我也回應她們。走到主樓辦公室,我簽署了釋放的文件。「我們不反對你返回哲蚌寺」,分隊長說。「但是你要先得到宗教事務局和寺院當局的許可。」「謝謝。」我說,知道既然監獄方面已經同意了,那麼要取得寺院方面的同意是不難的。

脖子上圍著哈達,在兩個警衛的陪伴下,我慢慢從辦公室走向大門,大門已經打開了,門外有些人在等著,是我的侄兒洛桑和一些朋友。走出大門,走出監獄,僅僅幾步之遙。我的腳一踏出大門,朋友們都沖上來給我掛上好幾條哈達,有人遞給我一杯奶茶,他們也請兩個警衛喝茶,但是他們搖搖頭就走回監獄,沉重的門在他們身後關閉。

跟洛桑一道來的有一個以前的犯人名叫達瓦,還有高個子的仁青先生,我在獄中他和妻子對我非常仁慈。仁青自己也在監獄待過很多年,釋放之後,就獻身於幫助犯人和他們的家屬。朋友把一條花的地毯鋪在地上,拿出一籃子的餅干、干肉和奶酪。他們讓我坐下來,請我吃東西。那天早上,坐在離監獄大牆只有幾尺的地方,我大概喝了有十來杯茶。朋友們把我帶到布達拉宮下面的一個小村子去,洛桑和他妻子還有我的繼母就住在這兒。洛桑在這裡工作,製作傳統的藏帽,拿到拉薩市中心的市場去賣。

我到達的時候,很多鄰居跑過來看。我筆直走近屋子去探看繼母,她現在已經癱瘓臥床。屋子裡很冷也很陰暗,繼母看上去就如同一個影子。我的眼睛習慣了屋裡的黑暗,看見她舉起了頭,我走向她,把前額跟她的前額踫觸。「遭了多少罪啊!」她喃喃地說,眼淚從她的面頰上滾落下來。接下來的幾天很多人都來看我,大部分都是以前的犯人。我得到消息,逃亡計劃不久就可以準備好了。我接到指示,叫我按兵不動,不要引起任何懷疑,我只假裝要返回哲蚌寺。

重見舊時寺院
坐上公共汽車來到以前的故舊寺院,到達那裡時還很早,空氣裡充滿了香爐裡燃燒香燭的青煙。大部分毀壞了的房舍都已經修複了,太陽在白色的牆上灑下金色的光芒。這裡很多青年僧侶都曾經坐過牢,因此警察總是牢牢盯著這座寺廟。在通往哲蚌寺的路上,他們設了一個哨崗,任何離開寺院的僧侶都必須出示旅行許可。

我問一個僧侶哪兒可以找到寺院的黨書記,他讓我到大殿去。僧侶們剛剛做完早課,有人把他們的副主任,一個矮胖的名叫貢曲扎西的人指給我看。記得很久以前我還沒有被逮捕時,貢曲曾經是一個手藝很好的木匠。我現在穿著藏袍和玉洛給我的帽子,所以他沒有認出我來。當他看了我交給他的證件之後,笑了,他還記得我。他說我的證件都齊全,然後把我帶去見主任,一個名叫益西塘多的僧侶。「你要什麼時候返回寺廟?」益西簡略瀏覽了證件之後問我。「越快越好。」我說。益西叫我幾天之後再來,我知道他們先要跟公安局通氣。幾天之後我分派到一間很大很清潔的房間,一張窗戶可以俯覽整個山谷。我跟寺院方面說我將在八月二十九日的雪頓節之後搬進來。這個節日又叫酸奶節是夏季結束的一個慶典,拉薩人會傾巢而出,在附近的公園搭起帳篷,然後會有豐富的野餐。成百的家庭將到達賴喇嘛的夏宮羅布林卡去,因為那兒將演出三天的藏劇。

依照傳統,哲蚌寺要舉行慶典,把一張巨幅的唐卡揭開,展示該寺珍藏的一幅佛教格魯巴教派創始人宗喀巴的畫像。僧侶會排成一長列隊,肩膀上肩著一條長約六十尺的旗幟。今年的雪頓慶典又轉變成另一次抗議活動的機會,寺裡一間達賴喇嘛每次來訪都住的房間上方,升起了一面西藏國旗,寺院周圍的牆上都貼有大字報,上面寫著「中國人撤離西藏」。當我在節慶之後帶著行李,來到哲蚌寺的時候,發覺整個寺院布滿了警察,所有的僧侶都被一個個單獨審問。「雪頓慶典期間這裡出了一些事」,益西塘多跟我解釋。「你過幾天再來吧!」

逃亡前的準備
對於即將逃亡,我感到越來越焦慮。這件事能成功嗎?其實我只需要耐心等待,信任朋友們會把每件事情都安排妥貼。我安慰自己說,他們已經幫助過很多其他的政治犯逃到尼泊爾和印度了。當然我要把這些事都保密,絕不向家人透露,不能把他們拖下水,因為一旦外面發覺我失蹤了,家人將是第一個被審問的。一天夜裡有人敲門,侄兒告訴我有人找我。月光下站著一個戴帽子、推著自行車的年輕人。「你是班旦加措嗎?」他悄聲問。「是的」。「這是給你的」,他交給我一個袋子,裡面是一些中國人使用過的刑具。第二天早上,年輕人帶來了我等候已久的消息。我告訴家人現在要到寺廟去了,繼母看起來很是高興,我拉住她的手,把前額輕輕地跟她的前額摩擦,我在內心向她道別。這個青年把我帶到拉薩的一所房子去,在這裡我跟安排逃亡的朋友見面。他們說已經找到一個司機,他會把我送到尼泊爾的邊境,又說司機是個好人。終於要離開了,從這一刻開始,我才真正開始激動起來。

第二天早上,很早就醒來了,但是他們叫我不要開燈。一個男孩送來一套很整潔的服裝,這是我生平第一次穿西裝。這套衣服對我來說太大了,必須在腰上系皮帶的地方卷幾道,一個朋友拿來一長條底端有個口子的繩子掛在我脖子上,原來這是一條領帶!自從毛澤東死了以後,領帶變得非常時髦,每個干部都要打領帶,表示他們很摩登。「你看起來象個十足的商人!」朋友說。

半小時之後,我坐在一輛自行車的後面,一個人把我載出拉薩。我看到很多老年人圍著大昭寺做祈禱。太陽剛剛從山後露出臉來,香爐裡上升的裊裊青煙在八角街面飄蕩。我們穿過了這個莊嚴城市的市中心。在離城中心幾裡路遠的巴瑪日,我們停下來,朋友讓我在這兒等候一輛卡車。我隨身只有幾件衣服和那個裡面裝了電棍、棍子、刀和手銬的袋子,這些奇怪的東西是我全部的行李。

朋友離我而去,我站在路邊發抖,這套西裝完全不能抵擋晨風的寒冷。幾輛卡車開過去了,大約七點鐘的時候,一輛上面罩著灰色帆布的綠色卡車,停在我旁邊。「你是那個犯人嗎?」司機問,我點頭。那是1992年九月七日。我得到指示,在進入尼泊爾邊境之前最後一個叫樟木口的村莊,跟某個商人接觸。卡車司機是個年輕人,看起來好像剛剛睡醒,他告訴我要送一批貨到尼泊爾商人那兒,卡車裡裝的是中國製造的鞋和空瓶子。

我家人以為我已經搬到哲蚌寺去了,寺院裡的人以為我還在家裡,可是現在我坐在卡車上,離開拉薩朝尼泊爾開去,到他們發覺我失蹤,還要好幾天的時間。過了幾小時,車子開過帕南,可以遠遠望到山丘上嘎東寺的外形,我弟弟還在那兒出家,1962年我關在羅布昆澤的時候曾經看過他一眼,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他了。

車行了兩天,到達那南,這是到尼泊爾邊境之前最後一個古老的西藏城市。司機大概注意到我非常緊張,在接近一個路障的時候,他把手擱在我的手臂上,試圖使我鎮定下來。卡車停下,他走下去就消失在一個辦公室裡。幾分鐘之後,他帶著一個中國軍官走出來,當我看見他們在笑的時候,我放心了。這個軍官示意士兵把閘欄打開,我們就緩緩開向聶木蘭。停下來吃了早飯又休息了一會兒,司機把一些他從拉薩帶來的信送走了。下午又繼續出發,車子開在十分彎曲而陡峭的山路上,周圍的山嶺都布滿了森林,比我所見過的西藏任何地方都更綠而蒼翠,車停在一個拐角的空曠處,司機說最好等到天黑的時候再穿過邊境。

遠遠可以看到樟木口的燈光,一直等到黃昏的時候我們才繼續向村莊的方向開去。樟木口是個新的小鎮,是進入尼泊爾之前最後一道海關和移民局的檢查站。司機讓我假裝睡覺,他去聯系。他去了沒有多久,就帶著一個壯實的男人走過來,這人的頭發梳成長長的辮子,左耳戴著綠寶石。在此地看見一個傳統打扮的人,讓我覺得是吉祥的徵兆。他帶我到一個屋子裡去,並且請我喝茶和吃面食。

到達尼泊爾
壯實的男人必須找一個向導,帶我穿過尼泊爾邊界。從樟木口到邊境開車不到一個鐘頭,然後只要走過西藏和尼泊爾之間的那座友誼橋,就到達彼岸。他們說開車太冒險,必須在夜裡步行到達邊境。我們不能馬上離開。第二天我必須整天藏在一個倉庫裡面,一直到夜裡才能出來。一共等待了十天,朋友花了這麼長的時間才找到願意帶我過境的向導。一天夜裡他帶來一個尼泊爾老人,叫我跟他走,我感到十分緊張,因為向導不會說藏語,而我不會說尼泊爾語。我緊緊跟在他身後,很快地就走出樟木口,走進濃密的森林。爬上一條很狹窄而陡峭的羊腸小道。大約在午夜時分停下來,望下去樟木口的燈火就在腳下。開始下大雨,我的向導用一張塑料布擋雨,我很幸運,朋友給了我一套雨衣。向導走得很快,但是他經常回頭看我是不是跟上了。不一會兒我全身都濕透了,鞋裡也灌滿了水。我們沒有交談,天亮的時候,穿過一座繩索橋,向導簡單地說「尼泊爾」。

我們繼續行走,到達一個小村莊,中午時分,我很高興地發現樟木口那位壯實的朋友已經拿著他偷偷運過邊境的袋子在那兒等著我們。當天就在那兒過夜,第二早上我坐在一個年輕尼泊爾人的摩托車後面,往加德滿都出發。車行了一整天,當天晚上到達了首都。這個年輕的夏爾巴人把摩托車停在西藏難民接待處的門口,這是達賴喇嘛幾年前設立的。整個經歷就象一場夢一樣。

我還沒有停止擔憂,有時候尼泊爾警察逮到西藏人也會把他們交給中國人,我如果被抓到,一定會被遞解出境。當然處在這種情況之下的並不是只有我一個人,接待中心擠滿了從西藏各個地區穿越喜馬拉雅山逃亡出來的難民,很多人受到嚴重的凍傷,有的時候嚴重到必須把肢體切除。我被帶到聯合國高級難民總署去,正式登記為難民。他們給了我一些錢,並且允許我前往印度。

拜見達賴喇嘛
必須盡快離開這裡,沒有擔擱時間,我立刻坐上一輛開往新德裡的公共汽車。幾天以後,終於到達了達蘭薩拉,這是以前英國人統治時所建立的一個小小的山區駐地,對於西藏犯人來說,這個名字是重要的精神泉源,因為達賴喇嘛把達蘭薩拉選作他流亡的家園。外面下著雨,烏雲使我想起西藏的悲慘處境,我情不自禁把這個潮濕多霧的達蘭薩拉跟達賴喇嘛曾經住過的亮麗莊嚴的布達拉宮和羅布林卡相比較。我第一次於1951年在江孜見到達賴喇嘛,後來在舊藏再度看到他,當時他被節慶的繽紛華麗包圍著,現在我只是直接走進只有一個守衛看守的簡單房屋裡去晉見他,好像是去看一個很樸素的僧侶。經過這樣漫長的時間再一次拜見達賴喇嘛,我內心激動不已,立刻向他全身匍匐在地,並且呈獻一條哈達。

「仁曾丹巴上師的學生」,達賴喇嘛說,我過於緊張而無法抬頭看他,「你受了很多的磨難」。我安靜地坐在地上,他開始問我監獄裡的情況,他已經從其他犯人那裡聽到關於我的事。他提到很多難友們的名字,我感到他非常真誠地關注我們。這一次會見超過了兩小時,我有機會告訴他,我們大家對他的忠誠。離開房間時我哭泣起來,這樣的會見是我一生最大的願望,我得到一套新的袈裟,這是1961年以來第一次又重新穿上了袈裟。我穿著新衣、走到達賴喇嘛居所對面的寺廟去,祈禱所有其他人都能夠從苦難中得到解脫。

我逃亡的消息在報刊發表之後,發覺自己早已被國際特赦組織認定為良心犯。意大利有一個小組從我1983年被逮捕以後,就不斷地寫信給中共當局。1995年我被邀請到意大利去訪問,認識了那些九年來不斷為我的事向中國當局寫信的人,雖然我們之間有語言、文化和地理上的障礙,但是我深深地被他們的善心和胸襟所打動。

班旦加措在獄中受到酷刑,獄警將電棒桶入他的口中,全部牙齒脫落。圖:myhero.com

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作證
同一年,我旅行到日內瓦,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上作證。我被帶到一個巨大的大會廳裡,坐在兩位藏語翻譯的青年人旁邊。很多人走來走去,而且彼此交談,我不知道大家怎麼能夠聽見我說話。我深深吸一口氣,然後開始讀證詞。「我的名字是班旦加措,我十歲的時候就出家了。」

讀完全部證詞之後,抬起頭來才發覺中國代表團的人坐在我面前聆聽著,他們在聽我說話!這給我一種無比自由和幸福的感覺,我希望所有的難友們都能夠看到這些,因為我們作夢都希望有一天能跟折磨我們的人面對面,讓他們聆聽我們遭受的苦難。我是第一個有機會在聯和國的機構前發言的西藏人,因此我知道這不僅代表自己,更代表所有還在監獄裡以及曾經坐過牢的西藏人。代表團的人只聽到我的聲音,但是我的聲音後面,是成千上萬的犯人,他們都已經死去,不能象我一樣親自出面作證。

中國代表團對我的發言沒有反應,但是不久以後在倫敦有人把中國駐英大使寫給當地報紙的一封信念給我聽。
馬玉珍的信如下﹕

「班旦加措是一個罪犯,因為他參加反政府行為。他所犯的罪狀包括顛覆政府、越獄逃亡和偷竊。班旦加措所說的在監獄受刑的故事是不真實的,中國監獄是禁止用刑的。」

壓迫者總是否認他們自己是壓迫者。我所能做的只是把我所看到、聽到和一生所經歷的奇特經驗親自作證並取證。苦難都已經刻在西藏的河谷和山脈上了,雪山之國的每一個村莊和寺院都有人們受苦的悲慘故事,這種苦難會繼續,直到西藏獲得自由那天。

譯後記及采訪紀實(廖天琪)

這本書的中文版邁過了兩道翻譯的關口。夏加‧次仁先生通過他跟班旦喇嘛的對談,將之形諸藏語文字,之後他將藏語譯為英語,現在這本中譯本是根據英語版本翻譯的。在英譯中的過程中,有關藏語人名地名的問題,皆得到國際聲援西藏運動(InternationalCampaignforTibet)華盛頓總部的仁青塔西先生的協助。
書中收錄的照片由作者班旦加措、仁青塔西、吳弘達、東淘‧丹增諸位先生提供。書稿的打字排版是PennyYu及古原兩位女士的功勞。譯文中出現的翻譯有欠妥貼和錯誤之處,則是譯者的失誤。本書中的注解為譯者所加。

一年之前,勞改基金會的執行主任吳弘達先生首先提出翻譯這本傳記的想法,他要「讓中國人知道中共政權給西藏人民製造了怎樣難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得到作者班旦喇嘛的允諾之後,出版英譯本的倫敦HarvillePress又慷慨地讓出中文版權,成全了整個翻譯計劃。
譯者於最近十數年先後訪問過拉薩、日喀則、前藏地區和達蘭薩拉,得以豹窺藏人的日常及宗教生活和流亡地區藏人生聚教訓的面貌。讀完譯完班旦喇嘛的傳記之後,只有一個想法﹕像德國總理勃蘭特七十年代在華沙猶太人的墓前下跪一樣,有一天,中國的元首也應當將達賴喇嘛請回布達拉宮,並向他及西藏人民下跪請求原諒。

附錄一
拉薩市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83)拉檢刑訴字第17號
被告人班旦加措,男。現年50歲。藏族。代理人出身。喇嘛成份。西藏白朗縣人。藏文水平較高。一九六零年因參叛被江孜軍管會白朗縣軍事法庭判處7年有期徒刑。一九六二年因脫逃罪被江孜軍管會軍事法庭加刑8年。一九七五年刑滿就業。一九八三年初回哲蚌寺。同年八月二十六日因反革命煽動罪。經本院批準,由拉薩市公安局逮捕。現在押。被告人班旦加措反革命煽動一案,經拉薩市公安局偵查終判。移送本院審查起訴,現查明犯罪事實如下﹕
被告人班旦加措於一九八二年三月九日在西藏軍區西大門西側埂牆茂王山、布達拉宮等處,張貼鼓吹“西藏獨立”的反動傳單。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在該犯住處搜出日記本中記錄有給達賴喇嘛寫的反動信。其內容至為反動。攻擊我社會主義制度。對黨和黨的政策進行惡毒的誹謗,叫囂要實現西藏獨立。還抄有“西藏國旗”說明書。油印的反動傳單一份和書寫反動傳單的工具等物。
上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被告已供認不諱。
本院認為﹕被告人班旦加措書寫鼓吹“西藏獨立”的反動傳單等物,已構成反革命煽動罪。為了打擊反革命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款、第六十二條之規定。特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
代檢察員﹕陳誠富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九日

附注﹕1.被告人班旦加措現自治區公安廳看守所
2.被告人班旦加措的案卷一式三份。

附錄二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書

藏法(1984)刑裁字第7號
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人)班旦加措,男,藏族,現年五十一歲。西藏白郎縣人。捕前住哲蚌寺。一九六年因參叛被白郎縣軍事法庭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一九六二年因脫逃罪,經江孜縣軍事法庭加刑八年,一九七五年刑滿就業。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因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拉薩市公安局依法逮捕。於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九日經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上訴人不服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拉法(84)刑一字第9號刑事判決。以“不是反動宣傳,是從一部經書中抄寫的等為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此案進行了審理,並於一九八四年七月二日經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上訴人於一九八二年三月九日在西藏軍區西大門等公共場所,書寫、張貼反動傳單,煽動“西藏獨立”的犯罪實際清楚,證據確鑿。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無不當。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應予駁回。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裁定如下﹕
一、駁回上訴;
二、維持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拉法(84)刑一字第9號刑事判決。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審判員土登
審判員羅曲
代理審判員王傳清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一九八四年七月五日

書記員洛桑新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