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高行健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在北京街頭,這些受訪者卻對他的名字感到陌生。
那時,中國互聯網尚未普及,高行健也已離開中國13年。在他的經歷裡,有一個繞不開的問題:他寫出的作品,能不能在中國大陸出版?
在美國禁書周和諾貝爾文學獎公佈之際,我們回看高行健、劉曉波和莫言的經歷:當寫作遇上審查,這三位諾獎得主作出了怎樣的選擇。
1986年,高行健的戲劇《彼岸》在中國大陸被禁演,但之後在香港和臺灣等地首演則引起轟動。澳大利亞漢學家馬克林在研究中指出,《彼岸》批判集體主義,曾受到“反社會主義”的指責。
六四事件後,已經身在海外的他退出中共,並創作了以事件為背景的《逃亡》。據本臺2000年的報道,高行健的兩部長篇小說《靈山》和《一個人的聖經》,當時都被禁止在中國大陸發表。
也是在這一年,已入法國籍的他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瑞典學院肯定他為中文小說和戲劇開闢了新的道路,並在頒獎詞中重點討論這兩部作品:一部通過遊歷探索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另一部回望文革中的個人經歷。
在2000年的諾獎演講中,高行健強調:文學首先是個人的聲音,不應成為政治權力的工具。對他而言,寫作是保存個人經驗與獨立思想的方式,而不是替某個政黨或群體代言。
十年後,另一位從事寫作的中國知識分子獲得諾獎,卻無法出席頒獎禮。
他是劉曉波,獲得的是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
此前一年,劉曉波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1年。法院列舉的依據,包括他發表的批評中國政治體制的文章,以及參與起草呼籲政治改革的《零八憲章》。
高行健在海外強調個人寫作,劉曉波則在中國參與公共倡議,而他的文章與倡議,成為判決的一部分。
2010年12月10日,在奧斯陸的頒獎禮上,劉曉波的獎章和證書,被放在一張空椅子上。
2012年,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當時,他擔任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獲獎後,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致信祝賀,將這次獲獎稱為中國文學發展和國際影響力提升的體現。
但在獲獎後的記者會上,莫言也被問到了另一位諾獎得主,劉曉波。
10月12日,他在山東高密表示,希望劉曉波儘早獲得自由。
兩個月後,在斯德哥爾摩,當記者追問他是否會加入要求釋放劉曉波的聯署時,他表示已經說過自己的意見,不願再次表態。
在同一場記者會上,莫言還以機場安檢比喻審查,同時表示,符合事實的內容不應受到審查。
表達自由不只屬於作家或諾獎得主。《世界人權宣言》明確,每個人都有表達、接收和傳播思想的權利,不分國界。
美國禁書周是一項反對書籍審查、倡導閱讀自由的年度活動。它提醒我們:從作者能否寫,到讀者能否讀,這不僅關乎文學,也關乎每個人的自由。
轉載自RF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