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處黨媒《光明日報》前評論部副主任董鬱玉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光明日報》是享受中央財政直接補貼的五家央媒之一,董鬱玉1987年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加入《光明日報》。1989年曾因為參加「六四」抗議活動被下放一年。2006年他獲得美國哈佛大學尼曼新聞獎學金,在哈佛訪學一年。他還曾在日本慶應義塾大學和北海道大學做過訪問學者。
2022年2月21日董在北京新僑飯店與一名日本外交官共進午餐時被警方帶走調查。該名日本外交官也被帶走,數小時後被釋放。日本政府對於此事表示了抗議。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當時表示,該日本外交官在中國從事「與其身份不符」的活動。據悉該日本外交官已經正常結束在中國的外交工作,按時回國。
2023年4月,來自全球各國的超過60名學者、記者聯名簽署了一份公開信,要求公正對待董鬱玉,簽署者包括披露「水門事件」的《華盛頓郵報》資深記者鮑勃·伍德沃德、曾任白宮副國家安全顧問的前《華爾街日報》駐華記者博明、七十年代就在中國學習的中國問題專家夏偉等人。
公開信呼籲中國政府重新考慮董鬱玉可能面對的嚴厲處罰:「和外國外交人員、記者、學者的聯繫不應該成為構成間諜罪的理由。如果是這樣的話,誰還願意來中國,和中國的記者、學者以及外交人員見面?」
直到2023年7月北京二中院才對董鬱玉案進行閉門庭審,董鬱玉對檢察院的指控拒不認罪,他的家屬為他聘請的莫少平、尚寶軍兩位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
今天,時隔一年四個月,才遲遲下達的判決,顯然是對董鬱玉不認罪的重判。借鑒本月19日香港47人案的判決,7年都是不認罪的重判,當前中港的法律越來越一體化了。何況董還有3年政治剝權,已經超過被判11年重刑的劉曉波了,劉曉波剝奪政治權利2年。
據悉,董鬱玉會上訴。莫少平律師事務所會繼續擔任他二審的辯護律師。
202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間諜法》的修訂案,7月1日施行,「行走的50萬」已經成了「間諜」的代名詞。究竟執法機構如何看待《反間諜法》呢?我有深切體會。
網易一個只有200個粉絲的化名者,給我造謠,說我是「間諜」,「六四」就因為當間諜被抓,後因繼續當間諜「繼續被抓被判刑兩次」。去年九月,北京市公安局國保找我,我向他們提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幫我肅清謠言。」但是一直沒有結果,這個網易上的謠言迅速擴大,現在「百度百科」都造謠我是「間諜」。
直到今年8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為了讓我關閉X,指示聯通給我斷網、斷手機、座機,第二天區國保來家,我才得到有關網絡謠言的回答:「市局認為「間諜」的謠言,不影響你的正常生活,所以沒管。」
如果像北京市一級的執法機關,專政工具,如此對待嚴肅的法律問題,那法律還有什麼尊嚴可言?如果十四億人走在大街上都可以被造謠成「行走的五十萬」,網絡成為法外之地,不要說《反間諜法》,任何法律都成為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