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14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周四(3月12號)下午閉幕,為一年一度的政治大戲“兩會”(全國政協、全國人大)畫上了句號。閉幕會上據報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十五五規畫綱要的決議“,“生態環境法典”、“民族團結促進法“等一系列法律草案和決定草案。其中“民族團結促進法”引發高度聚焦關注。有分析人士認為,這個法律將進一步威脅“少數民族”的權利與生活方式,削弱中國非漢族多數群體的身份認同。台灣相關部門也對該法相當警覺,警告其可能被用來針對台灣人,稱為“處理兩岸問題的法律依據”,甚至針對中國境外的個人與組織。
據路透社報道稱,周四,該法案在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年度會議閉幕式上以2756票贊成、3票反對、3票棄權獲得通過。
中國共有56個官方認可的民族,其中以佔全國14億人口的91%以上的漢族為主,其餘均稱為“少數民族”。這些所謂的“少數民族”,包括藏族、蒙古族、回族、滿族和維吾爾族集中的一些地區,加起來大約佔全國土地面積的一半,其中大部分地區自然資源豐富。
中國政府辯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以團結促進現代化至關重要,旨在推進以中國共產黨為核心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在通過教育、住房、移民、社區生活、文化、旅遊和發展政策促進各族群之間的融合。
“努力融入漢族多數群體,最重要的是要忠於北京”
但對批評者而言,這項法律降低其他語言的地位,以普通話為優先,規定普通話是學校教學的基本語言,也是政府和官方事務的基本語言。草案指出,在公共場合,當普通話和少數民族語言一起使用時,普通話必須在“位置、順序和類似方面”給予“突出地位”。儘管聲明也補充指出:“國家尊重並保護少數民族語言和文字的學習和使用,”。該法並透過禁止任何限制跨族通婚的做法,鼓勵漢族與其他少數民族通婚;要求家長教育及引導未成年人“熱愛中國共產黨”;並以一項籠統條款,禁止任何被視為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在宗教層面,根據草案,宗教團體、宗教學校和宗教場所必須“遵循中國宗教中國化的方向”……
路透社報道引述康奈爾大學政府學副教授、中國外交政策專家艾倫·卡爾森表示,該法律凸顯了中國走向同化的趨勢。他認為這個“法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明確地表明,在習近平主席領導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漢族人民必須更加努力地融入漢族多數群體,最重要的是要忠於北京。”
更有批評人士稱,此舉將進一步削弱中國非漢族多數群體的身份認同,並有可能使任何挑戰這種所謂“團結”的人成為分裂分子,受到法律制裁。因為將民族事務被納入中國的社會治理體系,其條款包括反分裂主義、邊境安全、風險防範和社會穩定。《中國日報》社論稱,該法律經過了嚴格的立法程序,經過多次審議,並與立法者和少數民族代表進行了磋商。社論也認為,“該法強調保護各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生活方式……聲稱中國少數民族必須在經濟發展和文化保護之間做出選擇是誤導性的。”
值得注意的是,該草案指出,境外組織和個人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的行為,“破壞民族團結和進步或者製造民族分裂主義,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據路透社,該法律並未直接提及台灣,因為北京方面認為台灣居民是中國公民,僅在簡要提及需要鼓勵海峽兩岸人民認同中國身份。但該聲明確實指出,中國公民“應當捍衛國家主權”,並援引習近平主席的話說,每個人都必須“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處理兩岸問題的法律依據?
台灣大陸委員會副部長沈有忠在北京通過該法案前不久在台北告訴記者,這種措辭可能會“蔓延開來,成為處理兩岸問題的法律依據”。他指出,“中國共產黨的許多行動表面上是為了維護國內穩定,但實際上也可能演變成長臂管轄。” 在海外執行其法律。
台灣陸委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周四下午在例行記者會回應時,也對該部法律相當警覺,因為其中用詞非常模糊,涵括的範圍也非常廣泛,愛怎麼詮釋、怎麼扣罪名都可以,且不只是在中國境內有效,連中國境外的個人與組織都包含在內,“換言之,可以制裁美國、日本,或者是台灣的歷史學界、宗教界、文化界。”
梁文傑並以出版人“富察(本名:李延賀)案”為例指出,“富察到底犯了什麼罪?他犯的罪就是作為出版社的編輯,出版的一些書不符合所謂“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與宗教觀”。梁文傑指出,在這部法律下,歷史只能有一種解釋,文化也只能有一種解釋,不同的歷史詮釋,或是沒有黨認可的歷史觀,就會被法律制裁,認為是違背了國家統一,或故意煽動國家分裂等。
富察的案件自 2023 年春季以來一直是兩岸關注的焦點。中國最高司法機關本周二證實,台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因“煽動分裂國家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星期一(3月9日)在全國人大會議作工作報告時,指李延賀破壞國家統一。台媒曾報道,富察在2023年3月返回上海辦理註銷戶籍時,被國安單位拘捕,主要因為八旗文化出版許多違背中共史觀等的書籍。
分析認為,此項判決的細節選在年度“兩會”期間披露,其政治意涵不言而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工作報告中強調,司法機關將堅決捍衛國家安全,並持續深化“反顛覆、反分裂”的鬥爭。
路透社報道指出,中國視民主治理的台灣為其領土的一部分,已經制定了針對台灣獨立支持者的法律法規,其中包括2024年發布的懲罰“頑固”活動人士的指導方針,包括死刑,儘管中國法院對台灣島沒有管轄權。
分析認為,台灣長期以來一直抱怨中國政府對台灣發起的所謂“法律戰”:通過立法為針對其認為的分裂分子(包括海外人士)提供法律依據。一位要求匿名台灣高級官員告訴路透社:“過去,支持台灣獨立會受到懲罰。現在,你還必須積極支持統一,否則也會惹上麻煩。”
路透社報道稱,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未回應置評請求。
轉載自《法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