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極權體制是毛澤東創立的,這個體制對於黨的最高權力者,體現出兩點:1、大搞個人迷信,全黨全國一人說了算;2、領袖實行終身制,死了,權力才結束。但是名字仍舊寫進憲法。毛澤東搞文化大革命實際就是把極權的終身制推到了頂峰。
1977年,鄧小平被華國鋒、胡耀邦解放出來,恢復了「文革」中擔任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軍委副主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四個職務。但是他並不滿意,他覬覦的是毛澤東的終身制。
1978年底華國鋒主持中央工作會議,鄧小平因出訪5天,回國後知道胡喬木為他起草十一屆三中全會的發言稿已經不能用了,他讓胡耀邦為他找來于光遠等四人,匯集了會議各組簡報的閃亮點和北京市委宣佈「『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動」的平反結論,為他重新起草了大會發言稿。這個發言稿竊取了三中全會會議「把黨和國家的工作中的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實行改革開放的戰略決策」的成果,歸給他一人,鄧小平從而掌握了黨的最高權力。
1981年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鄧小平違背4千人大會黨的高級幹部的意志,通過《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對毛澤東只做「七三開」,提出必須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為延續毛澤東的終身制做出了黨的決議。
1982憲法是為鄧小平量身定制的。該憲法規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每屆任期五年,連續任職皆不得超過兩屆的任期限制,一直被吹捧為鄧小平取消終身制的法律依據。
但是82憲法廢除七五憲法和七八憲法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統帥軍隊的規定。設立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武裝力量,組成人員與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等同。對國家軍委主席的任期並無限制。因為十二大鄧小平擔任了中央軍委主席,1983年第六屆人大第一次會議,鄧小平還要「當選」為國家軍委主席,82憲法是用憲法條文保障了他的終身權力。
正因為鄧小平實際繼承了毛澤東的終身制,他才可以一連拿掉一個中共中央主席,兩個黨的總書記。他才可以進行「六四」大屠殺,終止了80年代的改革。大屠殺之後他在國際強大的政治壓力之下,雖然辭去黨內外一切職務,但是仍舊可以以一個普通共產黨員的身份進行南巡,開闢悶聲發大財的權貴資本主義道路。
沒有鄧小平在82憲法埋下終身制的禍根,2018年修憲,就不可能輕易删除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黨和國家最高職務就可以連任,以至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