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在今年公佈了有關懲治”臺獨”分子新規,被定義的”臺獨”人士最高可判死刑並終身追責。 10月15日,美國學者探討中國對臺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中方所謂《反分裂法》和《反臺獨22條》的有效性和正當性等問題。
中國自2005年頒佈《反分裂國家法》以來,今年6月又推出《懲治臺獨分子22條意見》,旨在將“臺獨”言論及相關活動列入刑事罪行範疇,其中對犯分裂國家罪行者最高可判死刑,對煽動分裂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可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任內曾多次強調,兩岸長期存在的政治分歧問題終歸要逐步解決,“總不能將這些問題一代一代傳下去”。而自稱“務實臺獨工作者”的賴清德就任臺灣的總統不到半年,臺灣已經歷兩次中方圍島軍事演習。此外,中國國臺辦還在10月14日宣佈,對臺灣民防組織“黑熊學院”及有關成員實施制裁,增列入“臺獨頑固分子”清單。
中國打壓臺獨的力度持續加強之際,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週二舉辦“對臺灣採取非和平手段: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的含意(Employing Non-Peaceful Means Against Taiwan: The Implications of China’s Anti-Secession Law )”座談會。與會的美國學者及前任政府官員對中國《反分裂法》和《反臺獨22條》的效力和正當性提出質疑。

美國國土安全部原法務顧問邁耶(Jonathan Meyer)表示,全世界不只中國面臨分離主義的威脅,但北京卻濫用法律打壓相關言論,以實現其政治或軍事目的。他認爲,這種剝奪人民最基本自由的舉動既“危險”也“不民主”。
邁耶說:“大多數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的成員國都將反分裂行爲的刑事處罰限制在威脅或使用武力的活動,而不僅是針對言論。這種做法同樣適用於美國,以及許多面臨分裂主義運動的國家,如阿塞拜疆、亞美尼亞、克羅地亞、愛沙尼亞和捷克……。大家還記得,英國在2014年允許蘇格蘭獨立公投,加拿大也同樣允許魁北克省獨立公投,只有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等威權政府採取了挑戰言論本身的做法。”
邁耶還指出,無論中國主張爲何,臺灣已和烏克蘭一樣是主權國家有一段時間了,因此中方仿效俄羅斯以領土爲由打擊分離勢力是站不住腳的。
紐約州霍夫斯特拉大學憲法學教授古舉倫(Julian Ku)也以美國爲例指出,儘管夏威夷存在獨立的聲音,但相關言論仍受憲法保護。此外,美國政府允許波多黎各居民享有民族自決的權利,給予多達6次機會投票,決定其是否希望獨立,成爲美國第51個州,還是維持現狀:“即便波多黎各出現過恐怖分子,其中幾人試圖謀殺總統杜魯門,但這些人受到懲罰是因爲其行爲涉及暴力,而非因爲主張獨立。”
古舉倫認爲,中國推出《反分裂法》等行動不合理也不正常,除了反應中共的威權手段外,也顯示北京當局對於說服臺灣人民“統一會更好”的這一選項沒有信心。
根據臺灣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相關民調,2004年,大約20%的臺灣民衆支持儘快或偏向獨立,大約12%的人支持儘快或偏向統一,想永遠維持現狀或“再看看”的比例則多達近6成(57%)。20年後的2024年6月,上述民掉再次顯示,想盡快獨立或偏向獨立的比例上升至26%,希望儘快或偏向統一的民衆降至大約7%,支持永遠維持現狀或“再看看”的民衆則依舊佔據大約6成比例(61%)。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中國法教授戴傑(Jacques deLisle)認爲,中國在今年推出《反臺獨22條》顯示,北京越來越擔憂臺灣乃至國際社會潛在支持或日益明顯的臺獨聲浪,因此開始鎖定並壓制相關個人或組織。他說,這與北京在2005年推出的《反分裂法》不同,該法律並未賦予中國政府更大或其他權力,僅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報復臺灣的原總統陳水扁在前一年針對兩岸關係可能導致主權生變而舉辦的防禦性公投,意圖對臺獨勢力傳遞強烈訊號。
針對當前中國強化對臺施壓的姿態,美國在臺協會(AIT)原主席莫健(James Moriarty)表示,美國應儘快建立強有力的威攝機制。莫健說,中國在習近平一人專治下變得極難預測,指不定哪天就認定臺灣已放棄和平統一的希望而對臺動武,“猶如一顆定時炸彈”:“我們需要更好地抵制《反分裂法》,讓中國知道因爲認定和平統一沒用就對臺使用武力是行不通的……。此外,臺灣根本沒有要與中國統一的動向。中國可以僱傭幾個人甚至幫派進行恐嚇,但在民主國家,任何與中國談判的舉動都必須得到立法機關的批准,而這是不可能發生的”。
美國國防部負責印太事務的原助理部長薛瑞福(Randall Schriver)則認爲,美國應持續遵循《臺灣關係法》等法律依據並清楚闡釋具體的操作定義,例如“美國會不會協防颱灣?這一答案對其他國家來說可能是否,因爲他們重視在聯合國的地位。那國際法是否支持美國參與保護臺灣的行動?美國國內法律是否支持這一點?”。
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亞洲安全高級研究員林洋(Bonny Lin)則指出,許多國家包括美國的政府官員不願意公開就中國的《反分裂法》或相關政策做出回應,主因是擔憂違背“一中原則”而遭中方報復。但其實,國際社會應該把這些問題區分開來。林洋強調,“即使各國在臺灣問題上與中國的觀點一致,也不意味着他們應該接受中國可以對臺灣使用武力的做法。”
與會的臺北市議員、民進黨原國際事務部主任趙怡翔對此強調,希望國際社會能出面譴責中國的《反分裂法》等,其行爲實則是在使用非和平手段破壞區域的和平穩定。
轉載自RFA 責編:何平 網編: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