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台海兩岸互動模式,可以發現一個反覆出現的現象:每當台灣內部出現較為激烈的抗中或台獨言語,北京往往以軍事演習、軍機擾台或政治施壓作為回應。他們宣稱 ,這些行動是「針對台獨」的;但在實際政治效果上,卻往往被台灣社會感知為整體性的安全威脅。
這正是問題的弔詭之處。北京原本意在壓制台獨聲量,實際上卻常常強化了台灣社會對中國威脅的感受;原本意在震懾特定政治力量,結果卻使「抗中保台」更容易成為選舉動員的有效語言。換言之,軍事壓力未必削弱台獨或抗中論述,反而可能提供其更強的現實基礎。
問題不只是北京做了什麼,更在於北京始終停留在自身的論述框架之中: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但真正關鍵的問題卻始終未被正視——為何台灣社會,特別是多數人民,會對「抗中保台」乃至台獨語言產生高度共鳴?
若不能回答這個問題,任何對台政策都容易陷入自我循環。北京愈是以軍事威懾證明主權立場,台灣社會愈可能將其理解為制度與生活方式受到威脅;北京愈是否認台灣政治現實,台灣內部愈容易形成「唯有拉開距離才能自保」的心理結構。這不是單靠宣傳、交流或經濟利益就能化解的。
孫子兵法有言:「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然而現實卻是,對台灣的文攻武嚇層級不斷升高,甚至連「攻城」這種下下之策,也被反覆端上檯面。當武力選項被不斷強調,台灣內部任何主張緩和、交流或對話的政治力量,都會被迫面對一個困境:他們不僅要說服台灣人民相信交流有益,更要說服人民相信交流不會成為單方面退讓的前奏。
任何可以降低誤判、增加接觸、避免情勢失控的安排,都有其現實價值。然而,若缺乏對分裂現實與制度差異的誠實處理,僅止於「氣氛緩和」或「交流重啟」的嘗試,終究難以改變台灣社會對安全風險的基本判斷。交流可以降低敵意,卻不能替代制度承認;對話可以延緩衝突,卻不能迴避自由選擇的問題。
若不正視問題根源,只在表象上尋求解方,結果不難預見:交流合作難有實質突破;而台灣社會在持續軍事威脅下,反而更可能將不安全感轉化為對強化軍備、維持安全防衛路線之政治力量的支持。這不是單純的政黨操作問題,而是安全感與政治認同相互強化的結果。
歷史其實曾給過我們一個耐人尋味的啟示。
上世紀八十年代的西德,社會曾因是否支持北約「雙重決議」——以部署美國中程飛彈回應蘇聯軍備壓力,同時保留軍控談判空間——而爆發激烈衝突。大規模反核、反飛彈運動高舉「和平」口號,最終促使支持部署的總理施密特下台。然而,政權輪替後,新政府並未放棄核威懾部署。歷史的弔詭之處在於,正是這種被視為「不和平」的堅持,最終促成了1987年美蘇全面拆除中程核武的協議。
這段歷史提醒我們,和平並不總是來自單方面的善意宣示。有時,和平反而需要足夠的防衛能力與制度韌性作為後盾。缺乏實力支撐的和平,容易淪為願望;缺乏自由意志的和平,則可能只是另一種形式的屈服。
回到今日台海局勢,和平同樣受到長期軍事壓力與政治脅迫的持續挑戰。中國在沿海大量部署新型中、遠程飛彈,戰略平衡已明顯朝不利於台灣的方向傾斜。北京不斷重申「不允許台獨聲音存在」,卻刻意忽略一個基本事實: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社會,言論自由不是政府的恩賜,而是人民的權利。
因此,在共軍壓境之際,檢視軍購內容與是否切合我方需求固然必要。民主社會本就不應放棄對預算、採購與軍事政策的監督。然而,真正的問題或許不在於是否審查軍購,而在於朝野能否在確保軍購合理性與維持防衛急迫性之間取得平衡,避免必要審查淪為政治攻防,進而造成實質延宕。
值得肯定的是,立法院朝野終於於5月8日通過7,800億元的軍備案。
防衛不是為了製造戰爭,而是為了避免戰爭。對台灣而言,和平不能只是願望或口號,而必須建立在足夠的嚇阻能力、清楚的政治意志,以及社會內部對自由民主制度的共同承擔之上。
多數台灣民眾並不認同中國共產黨的政治體制;他們所認同的,是名為「中華民國」的國家,以及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當這個名稱及其政治正當性長期被北京否定時,認同自然會轉向「台灣」。從這個角度看,台獨論述的擴散,固然包含台灣社會自身的選擇與變化,但也與中華民國/台灣的政治主體性長期被否定、被壓抑密切相關。
若堅稱「中國只有一個」,那麼「統一」的論述,在政治實踐上便產生難以迴避的邏輯矛盾。既然不存在分裂,何來統一?現實是,當下確實存在兩個政治實體、兩套制度。若真要談統一,起點不應是否認對方的存在,而是誠實承認分裂的事實,讓制度在競爭中接受歷史與人民的檢驗。
歷史上並非沒有同一民族、同一文化在現代國際體系中分裂並存的例子,例如冷戰時期的德國,以及至今仍處於分裂狀態的韓國。
然而,台海的特殊之處不在於分裂本身,而在於分裂的現實長期存在,卻始終缺乏對等承認與制度競爭的政治基礎。在德國與韓國的案例中,分裂被視為需要長期面對的現實;制度優劣不是靠宣示決定,而是在治理能力、社會自由與生活條件的長期比較中逐漸顯現。相較之下,當分裂被否認、制度比較被拒絕,所謂的「統一」便難以建立在自由選擇之上,而更容易滑向權力與武力的問題。
在制度高度對立、且武力威脅持續存在的情境下,和平不可能只是抽象的願望或道德姿態。
不去選擇和平所依附的制度條件,本身就是默許由他人替我們做出選擇。
因此,和平從來不是「要不要」的問題,而是「在什麼樣的制度之下」的問題;這是一個無法逃避,也必須被正視的政治選擇。
「和平未到絕望時期,絕不放棄和平」。沒有人不渴望和平。但和平從來不是無條件的祈願,而是一種必須被守護、被準備的狀態;正如拉丁諺語所云:“Si vis pacem, para bellum”,意即想要和平,就要做好戰爭準備。缺乏防衛能力作為後盾的和平,往往難以持續;防衛的目的在於避免戰爭,而非製造戰爭。
當「和平統一但不排除武力」被反覆重複時,真正被偷換的,並非立場,而是概念本身。和平被降格為「尚未動武的階段」,而武力則被包裝為「情勢所逼的理性選項」。這套話語刻意迴避自由意志、真實同意與拒絕權,卻要求被威脅的一方理解、接受,甚至配合。
嚴格而言,「和平統一」同時包含「和平」與「統一」兩個概念,而在任何民主社會中,這兩者都無法脫離一個更根本的價值——自由。
在民主社會中,若和平必須以放棄自由、自主與尊嚴為代價,那麼它充其量只是一種被延後的衝突,而非真正的和平。
真正需要被選擇與被檢驗的,從來不是「統一」或「分裂」本身,而是哪一種制度能讓人民在不受威脅的情況下,自由選擇並願意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