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四個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紀念日來臨之際,外界再次聚焦中國的人權紀錄,而強迫失蹤已成爲一種常態化的壓迫工具。那些被失蹤者的家屬面臨着親人杳無音訊的痛苦、恐懼與無助感。
本週五(8月30日)是聯合國確立的第十四個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紀念日。值此時間節點,中國的人權紀錄再次受到外界關注。然而,面對中國當局一再泛化強迫失蹤的打壓行徑,多位強迫失蹤受害者的家屬感到深深的無力與悲觀。
聯合國大會1992年通過第47/133號決議《保護所有人免受強迫失蹤宣言》,並在2006年通過採納《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宣言》強調:“違反其本人的意願而予以逮捕、拘留或綁架,或剝奪他們的自由,隨後又拒絕透露有關人員的命運或下落,或拒絕承認剝奪了他們的自由,結果將這些人置於法律保護之外”。
鑑於世界各國和地區強迫失蹤或非自願失蹤,特別是構成強迫失蹤行爲中被逮捕、拘留和綁架事件的持續增多,聯合國大會2010年通過一項決議,確定8月30日爲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紀念日,並於2011年開始紀念。
就在本年度紀念日的前幾天裏,中國人權律師王宇週三(8月28日)在前往蘇州參加中國人權律師余文生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庭審的路上,再次遭遇強迫失蹤。
王宇律師的丈夫包龍軍告訴本臺,好在王宇在消失11個小時後,與家人通話報了平安。然而這一次已非王宇第一次“被失蹤”,他感慨說,強迫失蹤這種打壓手段的普遍應用,也驗證了中國警權無限擴大的現實。
“我感覺就是用恐怖手段來統治一個國家的行爲,(強迫失蹤)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你要是稍微不順從,他們(中國當局)馬上就以公權力強制限制你的自由,把你控制住,爲了維護某種他們認爲的穩定。”他說:“這是一種非常可怕的權力腐敗和權力暴行。”
包龍軍說,強迫失蹤這種手段是中共當局打壓異議的典型手段,回溯過往歷史比比皆是。但自從中國國家領導人習近平上臺以來,這種非法手段的應用愈發變本加厲。
他說:“這就是權力大於法律,公權力的恣意妄爲,因爲缺少監督和制衡必然產生的後果。”
被譽爲“中國良心”的人權律師高智晟於2017年8月13日第三次失蹤,截止到目前,外界也不知道他的下落。截至本年度的強迫失蹤受害者紀念日當天,高智晟已經“被失蹤”七年十七天。
高智晟的妻子耿和在提及高智晟七年杳無音訊時,幾度痛苦大哭。她說,高智晟只是逼迫統治者回到法律層面上、按照人民的要求統治國家,要求何等的低。
她說:“像高智晟這次失蹤,七年零十七天,沒有任何消息,沒有任何說法,不管是口頭的、書面的都沒有。(中國當局)還用整個國家機器對付像高智晟這種說真話、爲人民辦事的人。”
耿和說,不僅高智晟生死未卜,整個家庭都受到株連,甚至全家的身份證都被當局沒收。“全家人的身份證早早都是沒收了,不低於十五年。給家人不管是工作、生活、就醫、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就把你控死了,說白了你就不能出門。”
她還透露,高智晟的姐姐因親眼目睹中國當局破門而入逮捕高智晟,而長期生活在恐懼中,長期的心理壓力導致精神恍惚,於2020年5月跳河自殺。連耿和的姐夫亦因身患癌症,每次領取處方藥時都需要前往有關部門把身份證“借”出來,但這期間所受的種種羞辱令人難以啓齒。最終耿和的姐夫不堪壓力,用跳樓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說:“我到了美國十五年了,這十五年來一直不斷地去尋找高智晟。跟我爸爸只有一次通話,這十五年來這一次通話就是斷絕關係。”
耿和哽咽着說,她和母親也只通過一次電話。即使在她母親患老年癡呆症期間,她的母親還安慰她說“你不要着急,我給你去找小高。”但斷絕關係並不能保護國內的家人,尤其是在數字化時代,家人連附近的公園都無法通過識別身份證進入。
高智晟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許多其他維權人士和律師也面臨着相似的命運。據中國大陸良心犯數據資料庫顯示,從2019年1月至今年8月30日,共收錄高智晟、彭立發、克尤木·穆罕默德、曲桑嘉措等33位被強迫失蹤的人士。
轉載自RFA 責編:安克 網編: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