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工業國集團外長24日在聯大場邊會晤後,發布聲明內容包括支持烏克蘭,也支持台灣有意義地參與國際組織;重申台海和平穩定對國際安全和繁榮至關重要。七國外長該聲明無論是挺台灣,還是挺烏克蘭,都是在向北京喊話。
G7成員包含美國、日本、加拿大、德國、法國、意大利和英國,歐洲聯盟(EU)由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出席。
中央社報道:七國外長聲明中涉台的內容包括呼籲以和平方式解決兩岸問題。聲明指出,G7在台灣議題上的基本立場不變,包括過去所聲明的一中政策。對於不需要以國家地位為前提的國際組織,G7支持台灣成為成員,而未要求國家地位的組織,G7則支持台灣以觀察員或來賓與會。
對中國關係方面,G7重申高度關切中國對俄羅斯的支持,並敦促中國對俄施壓,要求其停止軍事侵略,立即、完全且無條件地從烏克蘭撤軍。
G7外長們堅定支持烏克蘭捍衛其自由、主權、獨立及領土完整,反對俄羅斯侵略。隨著冬季臨近,確保烏克蘭能源電網及發電能力受到保護及其韌性仍是根本且急迫的優先事項。
G7持續對東海及南海的局勢表示嚴重關切,重申強烈反對任何單方面企圖以武力或脅迫作法改變現狀的行為。中國在南海的擴張性海洋主張沒有任何法律依據,G7反對中國在南海的軍事化、脅迫及恫嚇行為。G7強調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的普遍性及統一性,重申此公約在規範所有海洋活動的法律框架中扮演要角。聲明指出,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於2016年7月12日公布的南海裁決是重要里程碑,這項裁決對當事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G7外長們重申強烈反對北京在南海出動海警和海上民兵的危險行徑,並且反對中國一再阻撓其他國家的公海航行自由。他們也關切中國海警和海上民兵對菲律賓船隻進行水抱、撞擊等危險和侵擾行動。
G7對中國,包括新疆和西藏的人權狀況感到關切。他們也擔心香港自治和獨立機構受到打壓,以及權利和自由持續受到侵蝕,敦促中國及港府按照其國際承諾及適用的法律義務行事。
約60%在烏戰場發現的俄武器中的外國零部件來自中國或經中國中轉
9月24日同一天,烏克蘭總統顧問弗拉迪斯拉夫‧弗拉西烏克(Vladyslav Vlasiuk)在布魯塞爾與歐盟和七國集團成員會面,並討論對俄羅斯進一步制裁時表示:“我認為,中國是最大的問題。” 因為約60%在烏克蘭戰場上發現的俄羅斯武器中的外國零部件來自中國。但北京一再否認向俄烏戰爭任何一方提供武器或零部件,並表示未參與烏克蘭危機。
烏克蘭總統顧問表示,中國不僅向俄羅斯提供支持,還充當西方產品的中轉站,烏克蘭發現俄羅斯在戰爭中使用的監視系統、無人機和導彈等重要零部件也來自美國、荷蘭、日本、愛爾蘭和瑞士等西方國家。烏克蘭發現了一系列由美國公司製造的先進芯片,這些公司包括亞德諾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Analog Devices)、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超威半導體公司(AMD)旗下的賽靈思(Xilinx)、德國英飛凌Infineon擁有的賽普拉斯半導體Cypress Semiconductor和英特爾的子公司阿爾特拉(Altera)。
烏克蘭總統顧問弗拉西烏克向記者展示的文件顯示,這些產品有些是在十多年前製造的,而其它一些則是去年生產的。他表示,這些文件只是列出了他在戰場上發現的數百個例子,並不是所有零部件的來源日期都能被確認。
他還說,對於一些芯片,烏克蘭政府不能夠確定它們是為導彈設計的還是用於其它商品。
弗拉西烏克呼籲:歐盟可以採取更多措施來阻止西方產品流入俄羅斯,包括對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採取行動。該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核能公司之一,也是俄羅斯最大的發電公司,在海外核電站新建設項目最大投資組合中排名第一,目前為12個國家建設36座核電站。由於俄羅斯在核電廠供應中的主導地位,歐洲各國對採取任何行動持謹慎態度。
弗拉西烏克表示,歐盟可以針對俄羅斯的物流,例如機場和海港,以及促進銷售的金融機構進行制裁,可以借鑒美國對IT的制裁措施,因為這些措施在本月初生效後非常有效。今年9月12日開始生效的制裁措施禁止美國的企業或者個人向俄羅斯提供IT諮詢、設計、支持和雲服務等。
中俄海軍軍演
此外,俄羅斯國際傳真社24日引述俄羅斯太平洋艦隊發布的新聞稿顯示,由俄羅斯太平洋艦隊與中國海軍戰艦共同組成的一支特遣艦隊,駛入位於西太平洋的鄂霍次克海,這是兩國海軍聯合演訓的項目之一其,中包括防空與反潛武器的操演。。俄軍參與演習的戰艦包括大型反潛驅逐艦“潘迪雷耶夫上將號”(Admiral Panteleyev)與“崔布茲上將號”(Admiral Tributs),以及巡邏艦MPK-82和MPK-107。中國海軍則出動驅逐艦“西寧號”與“無錫號”、護衛艦“臨沂號”,以及綜合補給艦“太湖號”。
鄂霍次克海位於西太平洋,東鄰俄羅斯堪察加半島(Kamchatka Peninsula)、東南以千島群島(Kuril Islands)為界,向南至日本的北海道。
轉載自《法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