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週以來,中國連續發生了三起重大的無差別傷人事件,且受害者多位普通民衆,這還只是近年以來類似事件頻發的一個縮影。這些事件中的行兇者多數並非前科累累的罪犯,而是在生活中受挫的普通人。觀察家認爲,對於這些人的行兇,目前中國社會還缺少適當的預防機制和心理干預機制。
這兩週連續發生了無差別傷人事件後,中文社媒開始拉起了清單,歷數近年以來的類似事件。微信、微博以及海外的X等社交媒體上一時有些人心惶惶,有些人說既然待在中國不安全,就決定要潤(出國)了。
不少網友提到,這些事件中的行兇者多數只是生活中的普通人,只是因爲生活中經歷了不順、憤而殺人。但據目前的報道看,這些“普通人”行兇的對象也都是普通人,他們與行兇者往往並無交集。而這種事情近期在中國社會多發,給解讀和防止這種事情的發生提出了挑戰。
“普通人”心理扭曲
有“社會工作”專業背景的包先生對本臺記者分析說,“最近中國出現的這些用極端暴力手段報復社會的人,往往是遇到了各種困境和不順,處在極端高壓的環境下而無處排遣心裏的壓力,有的想要維權又求告無門,可他們又沒有能力去報復他們的壓力來源,於是就覺得整個社會都對不起他們(或者嫉妒別人爲什麼比自己過得好),這種其實已經屬於心理扭曲了。”
他強調,這並不能簡單用壓力大來解釋,“因爲長期壓力下導致的心理扭曲廣義上就屬於心理疾病的範疇,社會工作者或者心理諮詢師都是可以介入的。”包先生出於安全考慮,以匿名接受採訪。
在這兩週發生的三起暴力事件中,11月11日廣東珠海體育中心撞人事件,有35人死亡、43人受傷,警方通報說,犯罪嫌疑人是因爲“離婚後財產分割結果不滿”而行兇的。11月16日,江蘇無錫校園傷人事件中,8人死亡、17人受傷,警方說嫌疑人是因爲考試不合格未拿到畢業證書,且對實習報酬不滿,回到學校發泄行兇。11月19日,湖南常德小學校門越野車撞人事件中也有多人受傷,目前警方雖然沒有通報,但有報道指出,可能也是因爲嫌疑人心理扭曲。
中國網友“澄明”在接受本臺記者採訪時認爲,這些案件體現出來的是底層民衆的情緒正在受到中國維穩機制的擠壓。他以無錫校園事件爲例說,“無錫案件中,‘每天工作十六小時’、‘工資被剋扣’……等訴求,折射出的是底層勞動者被壓榨的血淚現實;而當他們試圖維權時,卻往往面臨投訴無門、舉報無效的困境,不得不品味’沉冤莫白’的苦澀。”
他指出,簡單粗暴的維穩手段實際上形成了一個危險的惡性循環:民衆訴求得不到解決→社會不滿情緒積累→加強維穩壓制→矛盾進一步加深。這就像一個不斷加壓的高壓鍋,單純靠加固鍋蓋、堵住氣孔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澄明”出於安全考慮,也以化名接受採訪。
心理救助機制的缺陷
包先生則分析說,從社會工作的一般原理來說,這些有極端暴力行爲的犯罪者大多屬於社會邊緣羣體,往往處在某種困境中,社工是可以把他們當作案主進行介入的。但中國社會目前對這個羣體的介入機制往往無法緩解他們的困境。
記者查找了近年來中國各地政府就個人極端暴力事件發佈的文件。就谷歌搜索引擎搜索的結果顯示,近年來,不同政府部門在有關社會安全的文件中提及“個人極端暴力事件”的次數明顯增多,牽涉的部門有公安局、省政府、衛生健康委員會、教育局,甚至還有體育局等。但這些文件多數都是把“個人極端暴力事件”與恐怖襲擊或者羣體性事件並列,並沒有對“個人極端暴力事件”給予專門性關注。
11月11日,珠海慘案發生後,部分地方政府開始排查所謂“八失人員”或“四無五失人員”,以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包先生指出,這些情況表明,中國政府對社會邊緣人羣是有防範、救治機制的,但這些機制還很不完善。
包先生以個人的經歷舉例說,他曾經因爲有情感障礙就診心理醫生,護士在把數據報給公安部門時被錯誤地登記爲“雙向情感障礙”患者,這在中國被定義爲嚴重的精神疾病,“當時社區就聯繫我說要每個月找我面談瞭解情況,……後來我們拿着病例去找了公安以後,社區才同意不找我每月面談。”
包先生說,這段經歷帶給他的其實更多是一種困擾,好像被當局當作“危險分子”防範着一樣。他認爲,真正的嚴重精神疾病患者或被中共“重點盯防”的社會邊緣人羣在面對社區的這種“特殊關照”時也會是相似的感覺,“這種生硬的方式其實根本沒法緩解社會邊緣人羣的心理問題,反而會加劇他們心理上的焦慮;而且我也很懷疑社區那些網格員、大媽們是否有足夠的社工專業能力來幫社會邊緣羣體疏導心理壓力、解決實際問題。”
包先生提出,在現有機制之上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應該讓社工機構有更大的獨立自主空間,讓他們有能力在社會邊緣羣體在遇到困難的時候進行幫扶,以及在遭遇不公時幫社會邊緣羣體維權;……只有讓社工機構能真正站在處於困境中的案主的角度爲他們服務,才能真正從源頭上大大緩解現在中國大陸社會邊緣羣體中普遍存在的絕望情緒,減少近期這種極端案件的發生。”
維穩治理模式備受到挑戰
但曾參與研究與評估中國維穩機制的“葛平”對本臺記者分析說,整體上,現有的中國維穩機制中缺乏提前介入和防止個人極端暴力事件的做法。他以珠海事件爲例分析說,對於個人極端暴力事件的案主實際是很難預警的,“他又不是精神病,他又不是維吾爾族那樣的少數民族,對於維穩機制來說,他是低風險的人羣,他只要是沒有言論,沒有需要預警的言論,即使是對社區來說,也沒辦法提前主動介入。”“葛平”以化名接受採訪。
葛平說,現有機制也沒有能力去篩選、鎖定那些可能有極端暴力行爲的個人,“比如說他遇到司法不公,他可能去投訴,去打12345這個市長熱線,但他的底數太多了,比如可能一年累計有十萬起,不可能在這十萬個事件中去篩選,說你有對社會有什麼不滿,對政府有什麼不滿,因爲這是普遍的不滿。”
他介紹說,浙江等一些東部省份在疫情前還有涉及平安建設的社會評價體系,但疫情後這一兩年,都已經不再繼續做這樣的評估,“因爲政府也知道,那些不滿是一種普遍的情緒,投訴的人太多了。”
葛平補充說,再加上現在社會流動性很大,每個人的數據都主要是存放在戶籍所在地的政府機構手中,而不同的地方又在實行網格化管理,這種管理方式也難以跟蹤各人的情況,更別說提前的干預。
轉載自RFA, 責編:安克 網編: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