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周五(6月12日)開始,歐盟將正式實施一套新的規則,這條名為《歐洲移民與庇護公約》(European Migration and Asylum Pact)的文件將規範27個成員國如何處理非法移民和尋求庇護者的問題。如果從現有數據來看,在歐盟,目前平均只有20%的遣返決定真正得到執行,也就是說80%的決定最終沒有落實。因此,強制執行驅逐非法移民是這項新公約的核心。
一直以來,歐盟的移民與庇護制度都飽受詬病,被批評幾乎等同於無效,這項議題也一度成為歐洲極右翼政黨爭取選票的工具,新出台的規則是對此前的制度進行全面改革。
按照計畫,所有歐盟成員國都應在周五前完成準備工作,包括修改相關法律、培訓工作人員以及加強邊境基礎設施建設。然而,即使是歐盟委員會自己也承認,目前沒有任何一個成員國完全準備就緒。
而人權組織則警告稱,新公約可能會進一步加劇尋求庇護者在歐盟尋求安全庇護時所面臨的困難。
那麼這項新條約的具體內容到底是什麼呢?
首先,新公約加速了外國人的入境程序,尤其是尋求庇護者,也就是邊境篩查與快速庇護程序。
歐盟庇護署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歐盟約有80.2萬份首次庇護申請仍在等待審理。根據新規定,外國人在獲准進入歐盟之前,將在邊境接受最長7天的身份篩查。來自歐盟認定“安全國家”的尋求庇護者,或被視為構成“安全威脅”的申請人,將適用更快的庇護程序,審理期限也從原來的6個月縮短至3個月。在案件審理期間,部分申請人可能被安置在邊境設施內。他們對於被拒的庇護申請僅有一次上訴機會。
歐盟委員會表示,一些成員國仍需落實名為“Eurodac”的新生物識別數據庫系統。該系統將登記並儲存成年人以及年滿6歲的兒童的信息。此外,許多國家還需要建設邊境設施,用於開展身份篩查、庇護審理和拘留工作。歐盟委員會指出,還必須建立獨立的人權監督機制,對邊境執法行為進行監督。
不過,雖然尋求庇護者入境只是看似更快了,但就像剛剛提到的,新公約的核心內容之一,其實是加快被拒庇護申請者的自願遣返和強制遣返程序。
根據規定,一旦庇護申請被駁回,相關人員將自動收到遣返令。這是自2024年中右翼和極右翼政治力量在歐洲多個國家上台執政後推動的重要政治目標。按照計畫,被遣返者將被送往被認定為安全的國家,這一國家可能與本人沒有任何聯繫,據本台6月8日播出的專題節目今日歐洲所採訪的專家透露,目前討論提到的第三國包括地中海沿岸國家,如埃及、突尼斯、利比亞,也包括烏茲別克斯坦、哈薩克斯坦和烏干達。
與此同時,另有一項飽受爭議的內容的是,各成員國還將與歐盟立法機構合作,推動在第三國設立所謂的“遣返中心”,用於安置那些無法被遣返回原籍國的移民,這項措施無論是在道德層面,還是資金支持或是具體執行層面,都可以說一直備受爭議。所以,目前的消息是,關於此類遣返中心的具體安排,目前正由五個國家組成的小組與潛在合作夥伴秘密磋商。
如果想更有效的強制遣返移民,就需要各國之間的合作,這也是最難的推進的地方。長期以來,如何分擔接收尋求庇護者的責任,尤其是在危機時期,一直是歐盟內部最具爭議的問題之一。
根據現行原則,移民必須在進入歐盟後的第一個成員國申請庇護。因此,位於地中海沿岸的前線國家,如希臘和意大利,長期抱怨自己承擔了大部分非法入境移民的壓力。
由於無力應對持續增長的移民數量,這些國家曾允許大量移民未經許可繼續前往北歐和西歐國家,從而將部分壓力轉移至德國、瑞典等國家。結果,這些國家的庇護申請數量飆升至歷史高位,導致這些國家的移民管理體系一度瀕臨崩潰。
為了改變這種局面,新公約建立了所謂的“團結機制”,以確保邊境國家不會獨自承擔壓力。其他成員國要麼接收一定比例的尋求庇護者,要麼提供資金支持作為補償。此外,如果某國接收了通過“二次流動”進入本國的移民,也就是移民先抵達一個國家,隨後轉移到另一個國家,那麼第二個成員國也可據此抵扣應承擔的份額。
然而,並非所有成員國都接受這一方案。
例如,波蘭自2025年初以來以白俄羅斯利用移民問題作為政治工具為由,暫停了庇護申請權。原本作為臨時措施的政策已經被多次延長。匈牙利新任總理馬紮爾也延續了前總理歐爾班的強硬移民政策,包括拒絕接收移民。不過,馬紮爾表示,他將調整匈牙利的庇護程序,以避免因歐爾班時期違反歐盟庇護規則而被處以每日100萬歐元的罰款。
最後,從現實層面來看,其實新公約不會立即帶來明顯的變化。歐盟委員會承認,由於沒有任何國家已經完全做好準備,落實新公約的工作將在6月12日之後繼續推進。也就是6月12日之後,一切才會慢慢落入正規,而這需要多長時間,誰也給出確定的回答。也有人擔憂,目前政策實施過程中的模糊性和缺乏統一標準令人擔憂。
人權倡導者批評新規定削弱了尋求庇護的權利,認為加速審理程序會導致申請評估流於倉促。他們指出,快速審理機制可能會導致一些原本符合國際保護條件的申請者失去獲得庇護的機會。同時,他們也警告,邊境長期拘留現象預計將顯著增加。因此,有理由懷疑,新公約會對不少尋求庇護的人關上大門。
轉載自《法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