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民主中國》主編蔡楚在推特上發表陶業文章,結果被推特查封。這是蔡楚的抗議信:
我因今天在推特上轉載陶業的文章和圖片,被推特封禁。推特要求我刪除文章。(表示認錯)
其理由居然是圖片和文章宣揚了暴力和血腥。我已經申訴,但推特仍維持其處理決定。我不願意接受推特的無理決定,因此,請你們幫助我申訴和呼籲,以杜絕推特這種為中共大屠殺而粉飾的作為。謝謝!蔡楚)
陶業:大屠殺–極權主義的中國特色
屠殺:故意地、大量地殺害‘不具備防衛能力的人類’的行為,稱之為屠殺;雖然它不包括戰爭進行中的殺戮行為,但包括對失去反抗能力的戰俘和平民的殺戮行為。
大屠殺:較為嚴重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屠殺行為,稱之為大屠殺。大屠殺通常是政府行為,或政府許可和默認的行為;大屠殺是國家公器最血腥的犯罪形式,它可以有一下這些類別:
階級滅絕:清除和殺戮階級異己分子,或整體滅絕某一社會階級;
種族滅絕:清除和殺戮一個種族、族群、或國族;
政治滅絕:清除和殺戮政治異見者和政治反對派;
宗教滅絕:清除和殺戮某一異教和異教徒,或者清除和殺戮所有宗教和宗教信徒。
民眾滅絕:一個國家對本國或外國國民進行的廣泛的滅絕行為。並非特指某個階級、族群、政黨、或教徒;它是針對民眾整體的殺戮。

1989年6月4日發生在北京由中國政府調動野戰部隊對手無寸鐵的市民和學生使用坦克和機槍掃射的行為完全符合上述關於“大屠殺”的定義,尤其是“民眾滅絕”的定義,即針對民眾整體的殺戮。六四是一場地地道道的大屠殺。
反人類罪包括對人類的迫害,對人類的虐待和對人類的殺戮。毫無異議,六四屠殺是中國政府動用國家機器犯下的反人類罪。
由《天安門母親》網站記錄在案的六四屠殺遇難者就有203名。這是民間收集的數據,是死難者家屬克服重重阻力,三三兩兩收集起來的數據,距離真實的死難者人數還相去甚遠。由於中國官方拒絕公布真實數據,故被殺害的死難者的實際人數肯定遠在此數字之上。民間學者對六四屠殺罹難人數的估計在2,000-10,000不等。
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侯賽因在1982年殺害了148名杜賈爾村什葉派村民,於2006年被判定危害人類罪,並被處以死刑立即實行。
科索沃前總統哈希姆·薩奇涉及100宗對政治異見者的謀殺案,被海牙國際法庭指控為危害人類罪。
對比上例,將六四屠殺稱之為“大屠殺”,定之為反人類罪,完全符合國際慣例。

在天安門母親網站里,高聳著一座座六四死難者紀念碑:
編號001 蔣捷連:男,遇難年齡17,青澀少年。在木樨地,子彈從背後左側穿胸而過,傷及心臟。送兒童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編號002 王楠:男,遇難年齡19,在南長街南口頭部中彈倒地。戒嚴部隊禁止救護隊搶救,身亡;
編號003 楊明湖:男,遇難年齡42,在東長安街,遭遇戒嚴部隊掃射,腹部中彈,身亡;
編號016 段昌隆:男,遇難年齡24,左側心臟大動脈中彈,系小口徑手槍近距離射擊致死;
編號017王衛萍:女,遇難年齡25,在木樨地附近搶救傷員時,頸部動脈中彈而亡;
編號019 王培文:男,遇難年齡21,在六部口被坦克碾死;
編號020董曉軍:男,遇難年齡20,在六部口被坦克碾死;
編號021袁力:男,遇難年齡29,在木樨地咽部中彈,子彈將胸部穿透,死亡……
編號023吳國鋒:男,遇難年齡21,連中四槍,一槍在後腦勺上,腹部有8公分刺刀刀口;
編號048林仁富:男,遇難年齡30,北科大應屆博士畢業生,在六部口被坦克碾死;
編號054田道民:男,遇難年齡22,在六部口被坦克碾死;
編號078龔紀芳:女,遇難年齡19,花樣年華。在六部口左胳膊中彈(炸子)倒地,由毒瓦斯造成肺部糜爛,送北京市急救中心,搶救無效身亡……
編號102羅維:男,遇難年齡30,腹內取出兩顆子彈,一顆為湯姆彈,在腹內炸開,傷及肝、腎、膽、胃及消化道,廣安醫院曾作肝、胃修補術,不治,死於急性腎功能衰竭;
編號156杜光旭:男,遇難年齡24,被戒嚴部隊擊中太陽穴,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編號167李浩成:男,遇難年齡20,被戒嚴部隊擊中兩彈,致命一彈位於肝部,送同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
正是天安門母親把這些悲慘的故事公諸於世,維護了死者和生者的尊嚴,她們是六四屠殺的見證者,她們的每一篇證詞都是大史筆,都將以歷史的悲蒼感召後人。
六四屠殺是偶發事件嗎?當然不是,它是極權主義大屠殺鏈中必然的一環,是共產主義政權一系列大屠殺中的一個而已。

早在上個世紀五十年代,中共剛剛奪取政權,為肅清敵對勢力,便開始發動了一系列的政治運動,而每次的政治運動的過程和結果都指向對普通民眾的迫害、監禁和殺戮,比如:
土地改革運動,在消滅中國農村地主和鄉紳階級,摧毀中國傳統文明和道德的同時,由於運動的暴力和血腥方式,造成大約100-500萬人非正常死亡(在這個過程中大量的地主富農及其家屬被處決)。這是一場典型的階級滅絕運動。
鎮壓反革命運動,簡稱“鎮反運動”。根據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的報告顯示:這場運動動用政府和軍隊力量,共抓捕了260萬人,鎮壓了157·6萬人,處決了87·3萬人。而民間學者估計鎮反運動共處決了大約100-200萬人。這是典型的階級滅絕加政治滅絕運動。
三反五反運動,又稱“打老虎運動”,是針對工商界的整肅運動,反擊資本家對黨的“猖狂進攻”,許多資本家和工商人士或被迫自殺,或被處決,或被折磨致死。這是階級清洗運動。
肅反運動,全稱“肅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運動”,是“鎮反運動”的後繼運動,有超過10萬人被俘,5.3萬人非正常死亡。這屬於階級滅絕和政治滅絕運動。
反右運動,據官方數據顯示,有55萬人遭受迫害,其中主要為批評中國共產黨的知識分子,他們被戴上“反黨”的帽子,或被改造和關押,或被折磨致死,或含冤自殺,或被處決。雖然死亡人數不確定,但各地均有大量的知識分子被整死。這是典型的政治滅絕運動。
大躍進運動,又稱“三面紅旗運動”,是導致1960年中國大饑荒的主要原因之一。大饑荒奪走了大約2000萬至4500萬人的生命。人為造成的饑荒是屠殺的另一種形式。這是危害人類罪。
四清運動,為防修反修而在中國農村展開的政治運動,又稱“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清政治,清經濟,清組織,清思想”。暴力事件頻發,一共肅整了532萬人,其中7.8萬人被整死,逼死。這是民眾滅絕的初期表現。
文化大革命,批鬥、武鬥、政治大清洗,破四舊(砸廟宇,砸道覌,砸教堂),一打三反運動,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團,清理階級隊伍,造成大約一億人受到迫害,至少172萬至2000萬人非正常死亡。發生在各地的大屠殺,較為嚴重的有:
“廣西文革大屠殺”,不僅把專政對象殺死,甚至發生了人吃人的現象,罹難人數達10-15萬;
“廣東文革大屠殺”,包括陽江大屠殺和儋縣大屠殺,罹難人數約4600;
“湖南文革大屠殺”,包括道縣大屠殺和邵陽縣大屠殺,罹難人數約1萬多;
“江西文革大屠殺”,包括發生在瑞金、興國和於都縣的大屠殺,罹難人數約1000人;
“雲南文革大屠殺”,包括滇西挺進縱隊案、趙健民特務案和沙甸事件,罹難人數約8800人;
“四川文革大屠殺”,包括萬州和涪陵事件,罹難人數約693人。
文化大革命集階級滅絕,種族滅絕,政治滅絕,宗教滅絕和民眾滅絕之大成。
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團”運動,整肅擴大化,幾百萬人遭到迫害,整死了大約10萬人。這屬於政治滅絕行為。
藏區騷亂,軍事鎮壓造成8.7萬人死亡。屬於種族滅絕和宗教滅絕。
“內人黨”事件,對“內蒙古人民革命黨”進行的政治清洗,近百萬人受到牽連,罹難人數約2-10萬,多為蒙古族。這是一起大血案,大冤案,這是種族滅絕事件。

新疆再教育營,關押著將近一百萬人,對維吾爾民族進行語言和文化清洗,破壞民族信仰,強制將孩童與父母分離,強迫實施絕育,被人權組織指控為“種族滅絕”和‘人口滅絕“。
以上僅僅是對中國國家機器對普通民眾實施大屠殺的初略估計,發生在中國的這些大屠殺和血腥暴力具有歷史的慣性,每隔兩三年就要再來一次,或者隔三五年再來一次。在極權主義中國,要維持統治就必須持續地制造恐怖;而要持續地制造恐怖,就要持續地對百姓進行殺戮。制造各種各樣的借口實行大屠殺則被視為主要手段。大屠殺—>恐怖威懾—>維持統治,這就是極權主義血腥統治的邏輯。
這些大屠殺和血腥暴力都是有預謀的國家機器犯罪行為,多數為國家公權犯罪和國家刑事犯罪。中共濫用國家權力和國家公器大規模肅整、抓捕、關監和屠殺民眾,這是徹頭徹尾的公權犯罪;即便按照當時中國的法律來判,這些屠殺行為之野蠻、之殘暴、之毫無人性,皆可依據刑事法入罪,因此,可以確切地說這些屠殺都是國家刑事犯罪。這些屠殺屬於國家機器實行的大屠殺。
這一系列的大屠殺和血腥暴力都得到了所謂的社會主義制度的保障,正是這個制度提供了殺人機器,提供了積極實施屠殺參與屠殺的黨的各級機構和黨員,提供了軍人、警察、國安乃至武裝民兵,提供了監獄,提供了物質保障,屠殺才可能進行,因此這些屠殺又屬於制度性的大屠殺。
這一系列的大屠殺和血腥暴力都是在共產黨的意識形態之下,以“革命的名義”,以“政治正確”的名義進行的。這些以革命的名義和政治正確的名義所形成的巨大的輿論場,推動著屠殺向前。因此這些屠殺又可謂之以意識形態殺人,或意識形態性質的大屠殺。
在全世界範圍內,共產主義政權下的大屠殺共造成總計8500萬到1億人的非正常死亡。規模較大的殺戮主要發生在三個國家,它們分別是前蘇聯,共產黨中國和紅色高棉領導下的柬埔寨;規模較小的殺戮發生在北朝鮮、越南、東德、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和匈牙利。不論大屠殺發生在那個國家,都帶有明顯的法西斯特征。
蘇聯在斯大林黑暗統治時期,根據其政治局委員雅科夫列夫所作《共產主義記錄》一書記載,被殺害的人約為2000萬,根據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蘇聯史學家康奎斯基的《大恐怖》一書記載,蘇共中央要對至少1500萬人的死亡負責。將階級敵人就地正法的紅色恐怖,對哥薩克的種族滅絕,被稱之為大清洗的政治迫害運動,古拉格集中營,內務人民委員會,蒙古大清洗,卡廷大屠殺,波羅的海屠殺,烏克蘭大饑荒,包括普京近期在烏克蘭實行的布查大屠殺,等等,死人無數,從斯大林的蘇聯到普京的俄羅斯所殺害的人數大約在3000萬到4000萬。

柬埔寨的紅色高棉在其實行國家社會主義統治期間,大約有220萬人被處死或被迫害致死。全國大約有150處殺人場和萬人坑,2萬多處墓地,埋葬著110萬死難者。可謂屍骨成山。這個只有700萬人口的小國,竟然有三分之一的人,被迫害致死,令人毛骨悚然。紅色高棉不僅殺害本國柬埔寨人,還越過邊境殺害越南人,制造了巴祝大屠殺,殺害了3157人,並引發越南入侵。紅色高棉元首喬森潘由於在其統治期間實施紅色恐怖和大屠殺被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判決危害人類罪,終身監禁。
然而,蘇共和柬共的罪行的總和也趕不上中共的血腥。中共發動政治運動的頻度、力度、深度和廣度都是蘇共與柬共望塵莫及的。蘇共和柬共一共殺害和迫害了大約4000萬人,而被中共殺害和迫害的人竟高達4500-6000萬。蘇共和柬共對民眾的殺戮集中在對肉體的消滅,就像當年希特勒納粹法西斯屠殺猶太人那樣。但是中共並不滿足這一點,而是更加注重於對人的精神和思想的“殺戮”。中共實施的殺戮那是肉體滅絕和精神滅絕雙管齊下。肉體的滅絕,其規模再大也只能滅絕人口的一部分;而精神與思想的殺戮,可以無限地覆蓋國家的每個角落和民眾整體,它所制造的恐怖,籠罩著一個無聲的窒息的國度。
在回顧大屠殺的歷史時,應該分清(1)究竟是政府行為,還是民間行為:(2)究竟是戰時行為,還是和平時期的行為;(3)分清屠殺的性質屬於哪一類:階級滅絕,種族滅絕,宗教滅絕,政治滅絕,還是民眾滅絕?還是全面殺戮?(4)被殺對象具有防衛能力否?
發生在中國的大屠殺,全部都是(1)政府行為;(2)和平時期;(3)全面殺戮,涵蓋幾乎所有的人類滅絕類別:階級的,種族的,宗教的,政治的和整體民眾的 (4)被殺對象毫無防衛能力。這些特點足以以大屠殺罪和反人類罪將中國政府告上國際法庭。
二戰以來,作為國家行為的屠殺在民主國家已經基本杜絕,這是文明進步的體現。在文明落後的國家,雖然屠殺時有發生,但如果把民間發生的種族沖突和宗教沖突所引發的屠殺除外,由政府直接操縱的屠殺屈指可數,比如埃塞俄比亞的政治清洗運動,韓國的光州事件。但是發生在中國的由政府主導的屠殺事件的頻繁程度則是驚人的,全世界發生的事件與其相比,都如九牛一毛。
但凡大屠殺,歷史都是會清算的。六四大屠殺,不僅讓世人看到了中共的殘忍,更看到了民眾的反抗。從反抗的強度和烈度中,看到這個民族的希望。
地下的火在升騰,只要找到出口,就會噴薄而出。
(本文采納的大屠殺數據,均來自書刊和網絡。確切的數據,有待國家檔案的解封)
2022年6月4日 於劍魂禪心齋
轉載自《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