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愛淩同時持有中美護照,違反了中國國籍法。這在中國權貴中應該不罕見,中國法律是管普通公民的,對權貴就是擺設。
當地時間2月2日,美國福克斯新聞主持人威爾·凱恩(WillCain)在節目中說:m.yicai.com只有美國才能提供訓練和設施。而她為了賺錢背棄美國,她是可恥的。”這些話太正常了。昨天稿子中我就說過,如果是在中國訓練出的運動員這麽幹,早就被咱小粉紅的唾沫星子給淹死了。
據說,谷愛淩在北京冬奧首跳奪金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一下子從奪金的喜悅回到現實,首當其沖的就是她的國籍問題。谷愛淩出生在加利福尼亞,母親是中國人,父親是美國人。她放棄了美國國籍嗎?谷愛淩沒有澄清記者的疑問。
有網友看到趙同志講的“生活在中國,你們就偷著樂吧”,說了這樣一句:“早點讓谷愛淩替換”。替換什麽,當然是國籍。那麽谷愛淩會不會替換呢?咱不敢說,也確實說不了。
你說會吧,她也許就不替換,急死你。你說不會吧,誰也不敢保證一個18歲的女孩子不會心血來潮,還真的就換了。當然,如果谷愛淩真能放棄美國國籍,只保留中國國籍,那產生的影響可就大嘍,因為它更加證明“生活在中國,你們就偷著樂吧”。
不過,不管谷愛淩代表中國隊並獲得冠軍對中國產生多麽有利的影響,相信,她的“負面效應”同樣很快就會顯現:這樣一個女孩子,這樣一個冠軍,到底要國人向她學習什麽?因為這個女孩子既不懂知恩圖報,也更談不上愛國。如此一來,若只講精神層面,那就只有國人最痛恨的忘恩負義,或者說,以中國人的標準,谷愛淩就是個典型的忘恩負義之人。
對於這樣一個明顯忘恩負義的人,當初在她提出要代表中國隊的時候,中國國家隊為什麽不拒絕?除了典型的忘恩負義,她的行為還違反了中國國籍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第四條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第五條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對照一下,雖然谷愛淩父親是美國人,母親是中國人,但其母親也早就加入了美國國籍。而谷愛淩本人現在公開的身份,是雙重國籍。這些,中國國家隊領導肯定比所有中國人都清楚。如此說來,中國國家隊答應或叫批準谷愛淩代表中國國家隊,就只能說完全出於政治考慮,而這個政治考慮似乎可以壓倒一切:不管此人如何忘恩負義,也不管她參加中國國家隊顯然違反國籍法,這些都可以因她能“為中國爭光”的政治而變得無所謂了。
記得圍繞這次冬奧會,中國多次強調不會讓體育運動與政治掛鉤,並多次駁斥那些因為政治原因而不會派政府人員來參加這次冬奧會的國家。可別的不說,一個谷愛淩,就證明了中國依舊是政治大國,政治始終排在第一位。不管說什麽做什麽,都要講政治。也就是說,如果不是政治壓倒一切,就不可能批準谷愛淩代表中國國家隊。
按照中國人的標準,谷愛淩雖然還是個“小姑娘”,可她不是個一般的小姑娘。這里的“不一般”,並非指她的技術,而是指她的“心眼”和“老成”。有個帖子:“不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理由大概在於她具有非正當的雙重國籍吧(中國的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看來,為了裝門面,法律可以扭曲。”還有網友在公眾號文章中說:“在回答記者提問是否放棄美國籍時,谷愛淩打起了太極拳。筆者不相信她會放棄美國籍,畢竟風光幾年、運動生涯結束後,我不信,她不想回美國生活,中美差異是明顯的,不必遮遮掩掩。再說,拿著美國護照世界周遊,還是比大部分國家的護照更好用吧。”
這篇文章還談到了谷愛淩此舉“是否背叛美國”:“答案是肯定的。在美國出生、享受美國的制度、教育、環境、資源、設施、條件,成長為世界頂尖運動員,卻要代表別的國家參賽。這在道義上肯定是說不通的。這肯定屬於背叛。”
方舟子也有個帖子:“國際奧委會確認了,他們沒給谷愛淩破例,她是用中國護照參賽的,而不像中國駐紐約總領事說的她可以用美國護照、中國綠卡參賽。谷愛淩同時持有中美護照,違反了中國國籍法。這在中國權貴中應該不罕見,中國法律是管普通公民的,對權貴就是擺設,谷愛淩的確是‘盛世中國’的‘完美偶像’”方舟子的話“說得很難聽”,但我們也不能不承認,確實說到了我們的“痛處”。
最後,我想對中國那個現場解說員說兩句。也不知大家看沒看谷愛淩最後一跳的分數出來後,特別是當最後一名的分數也出來後,那個現場解說員像是瘋了一般,簡直就是用聲嘶力竭表達他的“喜悅”。他難道不知道谷愛淩的身份?他難道不知道把她變成世界級滑雪者的是美國?如果他同樣比我們都清楚,他那麽激動幹什麽?不過,這也再次證明了極端民族主義或極端愛國主義,都是可以讓一個正常人變成瘋子的。
2022.2.11
轉載自《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