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召開期間,民間團體、紐約僑界及支持台灣國際參與的當地友人,9月14日在紐約市中心舉行“團結齊心走,挺進聯合國”大遊行。據中央社報道,今年活動吸引許多年輕台僑與留學生加入,共約500多人參加,聲勢超越往年。有參與者表示,聯合國2758號決議一直被曲解為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這個情況應當改變。
據中央社駐紐約記者稱,遊行群眾呼喊Keep Taiwan Free(守護台灣自由)、UN for Taiwan(台灣入聯)等口號,在紐約市中心鬧區吸引高度關注。活動由網絡社群發起,吸引許多年輕人參與,希望提高全球對台灣加入國際社會議題的認識。
第79屆聯合國大會於10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議,今年重頭戲會員國高級別代表總辯論將在24日舉行,值得一提的是,主題為“不遺漏任何人:共同促進當前及未來世代之和平、永續發展及人類尊嚴”,台北駐紐約辦事處在聯大開議期間,以“全球團結創和平:攜手台灣創未來”為口號,訴求台灣國際參與需要世界支持。
據駐紐約辦事處長李志強指出,今年推動聯合國案的首要任務是協助國際社會正確了解聯大第2758號決議的內容,籲請聯合國尋求適當方式接納台灣的參與,以利台灣對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做出貢獻。
此前,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在11日應詢表示,聯大第2758號決議是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文件,國際實踐充分證實其法律效力,不容曲解,更不容挑戰。“我們之前已多次表明立場,今天我再從歷史事實、2758號決議磋商過程、國際實踐三個方面,還原事實,正本清源,以正視聽。”
美國將繼續推動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
本周一(9月16日),美國國務院主管中國與台灣事務副助卿馬克·蘭伯特(Mark Lambert)在華盛頓表示,美國長期以來維持的“一個中國政策”數十年來為美國帶來益處,美國不會突然轉而承認台北去取代北京,但美國會繼續推動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機構等國際組織,因為讓台灣分享公共衛生與專業經驗對全世界都有好處。
在美國智庫全美亞洲研究局(NBR)一場有關中國戰略空間擴張的座談會上,身兼美國國務院中國事務協調員的蘭伯特描述了近年來中國如何以強勢和咄咄逼人的行動在地區擴張,尤其是針對南中國海與台灣海峽。
他說:“人們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在台灣海峽採取切香腸的手段。現在人們見到在金門島附近的活動及其他事情,那些都令人深感關切。許多原本以為我們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有過的規則,或是台灣人以為他們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有過的規則,現在都已經不被遵守了。”
蘭伯特提到,多年來美國都在試圖提高美國國內外對於台灣作為一個興盛民主的理解,有些國家的人對此的確非常關心,不過他認為最有幫助的是見到台灣成為一個經濟奇蹟,如今台灣已經是美國的第九大貿易夥伴,台灣製造的商品為21世紀帶來可能性,他說:“在我們自己國家及其他地方看見這種投資,它也顯示越來越多國家都對台海的穩定有着聯繫。” 不過,蘭伯特也認為那同時鼓勵了世界上其他國家去談論他們的願望,那就是北京與台北的分歧能夠被負責任地得到管理。
綠委提案2758號決議不涉台灣 呼籲朝野放棄成見聯署支持
澳大利亞、荷蘭國會近期相繼通過「聯大第2758號決議文不涉台」動議,多位民進黨立委周三18日發起「立法院應公開宣示聯大第2758號決議文與台灣主權、國際地位無關,台灣拒絕中國任何違背事實與公義的操弄」提案,呼籲朝野共同聯署支持。
據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聯大第2758號決議不涉台是近2年國際與中國之間的法律戰,國民黨人響應顯示不了解2758號決議,因為2758號決議處理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代表,整個決議文沒有提到「中華民國」及「台灣」,就不應該涉及台灣,不管是現在的國際地位或加入國際組織,因此國際間才能很快發起聲明。
沈伯洋說,當中國不斷擴張其管轄權及法律權利,台灣如何面對中國一連串的法律戰,是很重要的事情。
澳大利亞、荷蘭的國際友台動議效應可能逐漸累積
另需觀察的是,除了荷蘭,歐洲其他國家如捷克、立陶宛等早已經表現出支持台灣的姿態,這些國家日後可能會跟隨荷蘭,推動更多類似的友台動議。
隨着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的態度日益強硬,歐洲國家可能會出於與美國保持外交一致的考慮,對台灣展現更多支持。
然而並非所有的國家都會跟隨這一趨勢,因為許多國家仍然依賴中國的市場和經濟合作,不願在台灣問題上冒犯中國,因此,儘管國會友台動議在一些國家產生正面影響,但在全球範圍內形成大規模支持台灣的行動仍具挑戰性。
事實上,中國對荷蘭通過2758號決議不涉台的動議反應強烈,中國一直以經濟制裁和外交手段響應支持台灣的國家,這種壓力可能對一些依賴中國市場的國家產生威懾效應,但由於越來越多國家開始質疑中國的外交霸權,這種壓力未必能夠抑制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支持。
樂觀來看,長期下來,友台動議的象徵性能量可能逐漸累積,或能促進台灣贏得更多的國際認可,特別是在國際輿論逐漸轉向支持台灣的背景下,這類動議有可能改變國際組織對台灣的政策,進而為台灣參與全球治理創造條件。
轉載自《法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