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經常為人詬病的就是缺乏效率,造成這一事實的根源,在於它經常必須同時面對不同的利益團體和公民意見,又因為領導者或意見領袖行事的侷限,再又創造出和無數種力量的相互連結,每一個試圖要發揮影響力的人,都得在如此複雜的政治體系中找到有限的出路,而每一步又會帶出其他連鎖反應,連鎖反應則導致人們對原本的政治意圖更難預測出結果,到頭來拚死拚活忙半天,得到的甚至有可能比一開始想要解決的問題還糟糕。
從「效率」角度看,民主的確經常看似勞師動眾,眾聲喧嘩下,且少有完全按照誰的劇本走,於是往往必須再透過另一波行動加以修正,鎮日反復未得立竿見影,民眾的「政治冷漠」很大一部分就是這樣來的,對政黨、政客的信任度下滑也成了附帶不可免的現象。問題是,根據曾調查全球(57個國家)上萬人的大型國際研究計畫「世界價值調查」統計,卻發現有高達92%的人仍肯定民主才是治理國家的最佳方式。於是這便出現了一個很大的矛盾──人們肯定民主的理念(形式),卻又厭惡民主的現實(無效率是其一)。
就以近幾個月來台灣社會「大罷免」行動為例,自2024年初國會進入朝小野大,到在野結盟強渡法案、刪凍預算,到醞釀出民間反彈,進而發動罷免,到啟動罷免程序一階,直至二階連署,到本月連署截止,所謂「國會僵局」(席次)竟還在原地踏步,因為二階連署之後還需進行罷免投票,罷免投票之後還有補選,無論罷免方、反罷方十幾個月過去還繼續捲在這場政治動員、角力之中,然後無人可預判最終結果。就效率論,這確實可以「曠日廢時」形容。
不過,如果我們轉頭看另一個例子,我們就不難得知何以人們厭惡民主「效率不彰的」的現實,卻又傾心民主模式的心理──看看香港立法會。
2020年11月11日,中國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前一刻才發佈決議,稱「香港立法會議員若有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或具有其他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等行為,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議員資格」,下一刻,就馬上有四名香港泛民主派議員遭褫奪議席,緊接著,為抗議人大此舉違反香港《基本法》,其他泛民主派議員則宣布集體辭職以示抗議,並批評這是「香港黑暗的一天」。而這「一天」,不只是形容詞,也是香港議員從「被認定違法」到「被罷免」時間序上遇到的實況。
事實上,自2016年起,中國人大就曾五度對香港《基本法》「釋法」,導致多名「港獨派」議員被裁定宣示就職無效,「DQ」(disqualification/撤銷資格)從此成為香港政治常見用語。相較於香港議員被解職的「效率」,台灣罷免國會議員冗長繁複的程序,確實拖拖拉拉。
但相信,有香港議會的對照,一者,除中共標舉的「一國兩制」再無半點吸引力之外,它實則也反映了民主的真義,即唯有身處民主社會,人民儘管被迫要與複雜的遊戲規則交互糾結,卻也因為這樣的機制,才得以讓人將注意力投入在民意的檢視,而非僅僅受一個至高無上的國家權力所左右,在「沒有簡單的答案」或「萬靈丹」認知下,所有人都必須不斷嘗試、學習和迭代正確和錯誤的選擇,並藉由多管齊下的策略去取得進展,同時對推動變革的限制和力量,做出更全面的理解。
對照香港議員被「DQ」,「台式罷免」縱然表面上紛紛擾擾,但必然台灣民眾會比香港民眾更有機會經歷更具系統性的政治思維,有足夠的時間去解構我們正面臨的政治困境,「曠日廢時的民主遊戲規則」,正是促成這一進程的工具。什麼促成了罷免,為什麼要罷免,罷免對不對,好不好,國會運作良窳,朝野盤算,以及它究竟是為深化民主,還是某種民主脫軌,也都成為過去一段時間以來,和高度社會政治動員一起並陳的議論話題,縱然罷免方如何義正詞嚴,也沒有任何一名立法委員可以被高效率「DQ」,甚而還有權利出手反制。
政治動盪和不穩定,往往被視為民主國家的典型特徵,民主從來無法保證一定可選出最好的人,也絕非具足了無可爭辯的美德,但卻能同時維護公民參與、自由選舉、法治、問責、代表權等多種元件,並經由付出的代價,提煉出共享的價值觀。香港近在咫尺,一旦把今天的「台式罷免」和昨日的「港式DQ」擺在一起,我們就會清楚看到,所謂「極權的高效體制」,無非只是一種刻意把政治過度簡化的陷阱。
轉載自《上報》作者為《上報》總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