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異議作家李悔之服毒自盡,深感震撼,肅然起敬。
「一個人的結局總是比他生前的一切格外引人註目。」(莎士比亞《理查二世》)在《人的條件》一書中,漢娜•阿倫特寫到:「人的本質——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人性(這種人性不存在),也不是一個人優點和缺點的總和,而是這個人到底是什麽人——就是在身後留下一個故事,從而只能在生命完結之後開始存在」。「只有在完成了自己的一個最高行動之後不再活著的人,才可以一直成為自己的身份和可能的偉大性的無可爭辯的主人,因為,他已經從自己所開創的事業的可能的結果和延續之中,撤退到死亡裏面去了」。
李悔之寫過不少好文章,也有些言論引起非議;然而,當他選擇壯麗的死亡將自己定格,那些非議就都無足輕重了。
對於大多數人,死亡是人生的結束,死亡在人生之外,死亡不屬於人生。然而對某些人來說,死亡在人生之內,死亡構成人生的一部分,構成人生的一個有意義的部分,甚至是最有意義的部分。
在大多數人的傳記裏,只記錄了某某人如何生,不記錄某某人如何死。然而在某些人的傳記中,傳主的死是必記的一筆,有的還是最重要的一筆,有的甚至是唯一值得一記的一筆。歷史上有許多英雄在其生前都沒有做出過什麽與眾不同的舉動,但是他們選擇了一個英雄的死,這就使得自己從蕓蕓眾生中脫穎而出。英雄不必都有一個英雄的死,但只要有一個英雄的死就足以成為英雄。
去年3月,李悔之先生患腦溢血中風,導致右半身癱瘓。十年前,李悔之先生曾憤言:如果未來十年仍看不到改變,他將自絕於人世。如今果然成真。李悔之深感十年後的中國,比十年前還更令人絕望;與其拖一身病軀茍活於人世,何如毅然自絕,用最後的生命化為最強的控訴與抗爭。
李悔之在遺書裏寫到:「本人今日『自絕於黨和人民』,於惠州市囯保執法人員無關——再次強調:自2017年以來,惠州市國保大隊、惠城區國保大隊人員言行都很文明,素質都很不錯,他們不過是執行上層命令例行公事而已,對本人從無不文明行為。責任在於他們的上層——他們應對我的死負責任!」
有人說,李悔之既然決意一死,為何不殺死幾個鷹犬?李悔之的這段話實際上回答了這個問題。第一、作為公共知識分子,李悔之追求的是製度的改變,殺死幾個無名小卒無濟於事。第二,和楊佳不同,楊佳是遭受惡警的暴力欺淩,而國保對李悔之是奉命行事,責任在上層,李悔之對國保沒有個人性的仇恨。
李悔之的好友張國慶在「李悔之:壯士一去兮不復返」裏寫道:「……7月22日下午5時許,李悔之拿起自己的手機,神態自若地告訴家人,惠州有朋友請客,他要出去一趟。由於悔之中風後身體偏癱,家人想陪他同行,被悔之拒絕了!那之後,李悔之在離家不遠的地方開了間賓館,就是在這裏,他用近兩小時的時間寫好感謝信和遺書,按照事前預定的計劃,鏈接給相關的朋友和微信群。又轉出房間,在賓館的大院裏透了透氣,理了理復雜的心緒,然後返回客房擰開偷偷帶來的農藥,像一位完成使命的義士,從容不迫地飲下……」
李悔之選擇自絕,給自己蓋棺定論,給自己反抗壓迫、爭取自由的人生作出了最權威的確證。我們懷念李悔之。他是值得我們懷念的。
RFA首發。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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