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六四”慘案三十七周年祭》
進入2026年,是1989年6月3日至4日發生在中國首都北京的“六四”慘案37周年。這一事件由當年少數當權者下令、軍隊參與,對和平示威的學生和市民實施了血腥鎮壓。作為“六四”慘案的受害者,我們呼籲政府通過法律途徑,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決當年遺留下來的所有創傷和問題,還每一個遇難者家庭以公道。
這是一件由當年政府一手造成、嚴重違背中國憲法、違背人性、侵犯民權的事件。正因為是政府行為,這一人間悲劇在37年後依然看不到解決的可能。政府至今仍採取回避、不解決、全面壓制言論的態度。儘管資訊技術高度發達,在國內仍無法獲取有關“六四”慘案的真實資訊。人們不能公開討論、不能公開悼念,甚至遇難者親屬的悼念活動也長期處於嚴密監控之下。這樣的現實,使許多年輕人甚至不知道1989年6月在北京曾發生過軍隊向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市民開槍的慘烈事實,仿佛一切從未發生。
中國官方對“六四”血腥屠殺的敘事不斷改變,從最初的“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到“政治風波”,到再提“動亂”和“反革命暴亂”;最新的是2021年11月的《中國共產黨第三個歷史決議》,其中只見“嚴重政治風波”和“反對動亂”,不再提“平息反革命暴亂”。不管其表述如何改變,都是在掩蓋政府動用軍隊鎮壓民眾、剝奪無辜生命的本質和事實。
我們是這一慘案的親歷者,北京市民是見證者,全國人民乃至全世界都曾目睹這一歷史悲劇。軍隊的暴力行動導致無數學生和市民倒在街頭。我們記錄在冊的最小遇難者年僅9歲。難道9歲的孩子也是所謂的“暴亂分子”?誰有權如此定義?當權者是否可以憑藉手中的權力,為同胞編織沒有法律依據的罪名,使整個社會在高壓之下被迫噤聲?
1989年的悲劇發生在一個沒有戰爭、沒有外敵入侵的和平時期。當時,廣大民眾站在學生一邊。1989年4月15日,國家領導人胡耀邦逝世,引發悼念活動並逐漸演變為學生運動。學生提出反腐敗、反官倒、要求公開官員財產等訴求,得到社會廣泛回應。北京各界人士走上街頭聲援學生,全國多個城市乃至香港地區也紛紛表達支援。人民以和平方式表達訴求,希望政府尊重民意,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一個保障公民言論自由、符合現代文明理念的國家。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政府最終動用了軍隊向人民開槍。在這場鎮壓中究竟有多少人死亡、多少人受傷、又有多少人失蹤,至今仍無明確答案。對於這些遺留問題,政府理應本著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公佈真相,回應歷史,給遇難者家庭一個交代,也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
我們不會忘記拒絕執行開槍命令的第38軍軍長徐勤先。他曾表示:“這樣的行動必須經得起歷史檢驗……執行這樣的任務可能立功,也可能成為歷史的罪人。帶武器執行這樣的命令,我無法做到。”他因此被判刑五年,但他卻堅守了軍人的良知,綻放出人性的光輝。他是一位鐵骨錚錚的將軍,他的勇氣和良知將永垂史冊,被銘記在人民心中,歷史也終將給予他應有的評價。
我們也要追問:當年那些將槍口對準民眾的軍人,是否意識到面對的是自己的同胞?當權者中,凡是下令對人民開槍的人,都應承擔歷史與法律的責任。
我們懷著沉痛的心情告知世人:又一位遇難者的父親熊輝,於2025年5月因病去世,享年87歲。
遇難者熊志明,男,遇難時20歲,北京師範大學1988級經濟系本科生。
1989年6月3日晚,熊志明與同班一位女生躲進一個胡同口,女生被子彈擊中,他立刻上前救援,也遭到射殺,當即死亡。遺體被同在現場的其他學生通過其身上所穿的衣服,辨認出他是北京師範大學的學生,被學校領回。
熊志明的父母是江西省金溪縣農民。在當時並不寬裕的家庭條件下,他能夠考入北京讀大學,是全家的驕傲。由於家境困難,他甚至沒有留下照片,僅有一個書包成為唯一遺物。其父母曾悲痛地說:“我們的孩子是到北京讀書去的,書沒有讀成,命卻丟了。”這句話,道出了無數遇難者家庭共同的心聲。
37年來,我們“天安門母親”群體始終沒有忘記失去親人的痛苦。因為堅持講述真相,我們長期遭受不公正對待,家庭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但我們依然堅持,以和平、理性的方式,繼續尋求正義。 我們重申三項訴求:
一、公佈“六四”慘案真相;
二、對遇難者及其家屬給予合理賠償;
三、依法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025年11月20日發表《在紀念胡耀邦同志誕辰11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稱讚胡耀邦:“他無私無畏,堅持有錯必糾,大刀闊斧平反冤假錯案,堅決落實党的幹部政策和知識份子政策,使大批受到迫害的老同志重新走上領導崗位,使大批蒙受冤屈和迫害的幹部、知識份子和普通群眾得到平反昭雪。”“在長達60年的革命生涯中,他充分展現了堅守信仰、獻身理想的高尚品格,心在人民、利歸天下的為民情懷,實事求是、勇於開拓的探索精神,求真務實、敢於擔當的優秀品質,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的崇高風範。他永遠值得我們學習。”
“六四”慘案是中國無法回避的歷史問題。我們難屬希望現國家領導人秉持胡耀邦的無私無畏、有錯必糾的精神,勇於承擔歷史責任,通過立法與司法程式,公正解決這一問題。
簽名者:
尤維潔 郭麗英 張彥秋 吳麗虹 祝枝弟 葉向榮 丁子霖 張先玲 錢普泰 吳定富 宋秀玲 孫承康 於 清 孫 甯 黃金平 孟淑英 袁淑敏 劉梅花 謝京花 馬雪琴 鄺瑞榮 楊大榕 賀田鳳 劉秀臣 沈桂芳 謝京榮 要福榮 孟淑珍 邵秋風 譚漢鳳 王文華 陳 梅 周 燕 李桂英 徐寶豔 狄孟奇 王 連 管衛東 劉淑琴 孫珊萍 劉天媛 張彩鳳 何瑞田 田維炎 楊志玉 李顯遠 王玉芹 方 政 何興才 劉仁安 齊國香 韓國剛 龐梅清 黃 甯 王伯冬 張志強 孔維真 劉保東 齊志英 方桂珍 雷 勇 葛桂榮 鄭秀村 桂德蘭 王運啟 黃雪芬 郭達顯 王 琳 朱鏡蓉 王爭強 甯書平 曹雲蘭 馮淑蘭 付媛媛 李春山 蔣豔琴 何鳳亭 肖宗友 喬秀蘭 陸燕京 李浩泉 賴運迪 周小姣 周運姣 陳永邦 劉永亮 張景利 孫海文 王 海 陸三寶 姚月英 任改蓮 倪世殊 楊雲龍 崔林森 吳衛東 石 晶 袁 刃 包麗梅 奚貴君 鐘俊華 軋愛強 陳衛東 郝 建 張素英 林 莉 段昌琦 (共107人)
根據難友們的提議,決定把歷年來簽名者中已故難友的名單附錄如下,以尊重死者遺願: 吳學漢 蘇冰嫻 姚瑞生 楊世鈺 袁長錄 周淑珍 王國先 包玉田 林景培 寇玉生 孟金秀 張俊生 吳守琴 周治剛 孫秀芝 羅 讓 嚴光漢 李貞英 鄺滌清 段宏炳 劉春林 張耀祖 李淑娟 楊銀山 王培靖 袁可志 潘木治 蕭昌宜 軋偉林 劉建蘭 索秀女 楊子明 程淑珍 杜東旭 張桂榮 趙廷傑 陸馬生 蔣培坤 任金寶 張淑雲 韓淑香 石 峰 王桂榮 隋立松 田淑玲 孫淑芳 陳永朝 孫恒堯 徐 玨 王范地 李雪文 王雙蘭 張振霞 肖書蘭 譚淑琴 高 捷 金亞喜 邢承禮 周國林 郝義傳 陸玉寶 曹長先 尹 敏 劉 乾 林武雲 金貞玉 馮友祥 王惠蓉 朱玉仙 張樹森 王廣明 周淑莊 齊志勇 賈福泉 黃定英 奚勇順 穆懷蘭 王德義 趙金鎖 熊 輝 (共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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