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特朗普總統加入呼聲行列,要求懲罰對現任政府作出不利裁決的聯邦法官。不過這可能難以實現。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近日在社交媒體上公開呼籲,要求彈劾一位聯邦法官,這位法官最近作出裁決,推翻了特朗普政府嚴厲的移民政策。這一言論引發了激烈的爭議,並可能會進一步加劇美國的政治和司法對立。
特朗普周二呼籲彈劾華盛頓特區的首席地區法官波斯柏格(James Boasberg),他針對特朗普政府根據1798年的《外國敵人法》(Alien Enemies Act),將被認定為委內瑞拉幫派成員的外國人遣返回國的行為,發出14天暫停禁令,認為該法令本應在戰爭期間使用,而不是用來處理當前的移民問題。
特朗普強烈反對博阿斯伯格的裁決,並在社交媒體上將其形容為“激進的左派瘋子”和“麻煩製造者”。他還表示:“這位法官和我被迫面對的許多腐敗法官一樣,應該被彈劾!”
白宮副幕僚長布萊爾(James Blair)在接受美國媒體“政客”(Politico)採訪時表示,特朗普的立場是正確的。他認為,應該對那些作出“激進”決策的法官進行彈劾。他表示:“我們鼓勵進行公開辯論,我認為這是一場合理的公開辯論。”
白宮發言人萊維特()在新聞發布會上也告訴記者,法官行為是錯誤的,並稱法官是“黨派激進份子”,試圖操弄政治。
她說:“我們的法官在法庭上表現得像黨派激進分子。他們試圖從美國總統那裡操縱政策。他們試圖明顯拖延本屆政府的議程,這是不可接受的。”
萊維特說,特朗普已經明確表示,他認為此案的法官應該被彈劾。她指出,白宮將遵守司法命令,對不利裁決提出上訴,正如迄今為止所做的那樣,但她指責法官破壞了投票給特朗普的美國人意願。
儘管白宮有意推動彈劾程序,但共和黨的高層領導並未表現出對此的強烈支持。美國媒體福克斯新聞(FOX News)引述議會知情人士消息報道,眾議院領導層並不認為彈劾是追究他們眼中“激進”法官責任的最有效方式。
根據知情人士透露,儘管有一些共和黨議員提出或簽署了對波斯柏格等法官的彈劾決議,但目前並未出現有力的支持力量。眾議院的共和黨領袖們似乎對發起全面的彈劾程序缺乏興趣,並認為這樣的行動未必能有效地改變局勢。
對於特朗普的彈劾呼聲,美國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發表了罕見的公開聲明,對特朗普的言論進行了批評。羅伯茨強調,“兩百多年的傳統已經確立,彈劾並非針對法官裁決異議的適當回應。正常的上訴審查程序就是為此目的而存在的。”
目前為止,已有4位法官因作出不利特朗普政策的裁決,遭到共和黨眾議員提出彈劾,除了波斯柏格外,還有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官恩格爾梅耶(Paul Engelmayer),因為上個月暫時阻止政府官員訪問財政部敏感資料庫。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阿里(Amir Ali),因作出裁決要求特朗普政府恢復對外援助合約和其他獎項的資金。華盛頓特區地區法院法官貝茨(John Bates),因為要求在案件審理期間恢復衛生與公眾服務部網站上被刪除的網頁。
特朗普提出的彈劾要求,是否可行?
根據美國憲法,法官的彈劾程序必須基於“重大罪行與不當行為”(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然而,對於波斯柏格等法官的彈劾,是否能夠符合這一標準,仍然是充滿爭議的問題。根據憲法,彈劾權歸屬於國會,而眾議院負責提出彈劾條款,參議院則負責進行審判。由眾議員提出的彈劾案將提交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司法委員會可自行調查或等待眾院全體會議投票授權進行調查,若彈劾案通過司法委員會,則將送交規則委員會,再交由眾議院全會辯論和表決。
在眾議院成功通過彈劾條款後,彈劾案將會送至參議院,不過參議院的定罪門檻極高,必須獲得三分之二的多數支持,這使得彈劾的成功概率大大降低。
目前參院由53名共和黨人和47名民主黨人組成,即使在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依然難以達到所需的三分之二票數,這意味着彈劾行動可能只是象徵性的政治行為,難以實現實質性的結果。
聯邦司法中心數據顯示,歷史上曾有15名聯邦法官遭眾院彈劾,這些包括14 名聯邦法官和 1 名最高法院法官,大多數因為在任職期間腐敗或犯罪,其中8人在參議院遭判有罪並解職,4人最終被參院宣告無罪,3人在參院表決前辭職。
轉載自《法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