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周五以6比3作出重大裁決,認定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全球多國實施的大規模關稅措施違法,重挫他第二任期核心經濟政策。
本案爭點在於,特朗普是否可依1977年通過的IEEPA,在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後,單方面對幾乎所有主要貿易夥伴加征所謂“對等關稅”。最高法院多數意見認為,憲法已“非常明確地”將課稅權(包括關稅)賦予國會”,而非行政部門。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制憲者並未將任何課稅權力賦予行政部門。 ”他強調,當總統主張擁有“無限金額、無限期間與無限範圍”的單邊關稅權力時,必須指出國會“明確授權”,而IEEPA“並不足以構成這樣的授權”。
羅伯茨指出,國會若要授權總統徵收關稅,向來“以清楚明確且設有審慎限制的方式”行事,但IEEPA既未出現“關稅”或“稅捐”等字樣,也未設下明確界線。他並寫道:“我們並不自稱在經濟或外交事務方面具備特殊專長……我們僅主張,並且必須主張,履行憲法第三條賦予我們的有限角色。基於此,我們認定IEEPA並未授權總統徵收關稅。 ”
支持多數意見的包括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Neil Gorsuch)與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以及三名自由派大法官。持反對意見的則為湯瑪斯(Clarence Thomas)、阿利托(Samuel Alito)與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卡瓦諾在異議書中表示:“本案所涉關稅或許是明智政策,也可能不是。但就文本、歷史與先例而言,它們顯然是合法的。 ”
這項裁決被視為特朗普重返白宮後,遭遇的最重大司法挫敗。過去一年,在移民、解僱獨立機構首長與削減聯邦預算等議題上,最高法院多次在緊急程序中傾向支持行政部門;但此次關稅案經完整書面攻防與加速口頭辯論後,法院首度在實體判決中明確否決特朗普的主張。
特朗普自2025年4月宣布所謂“解放日”關稅,對多數與美國往來國家至少課徵10%關稅,並對中國商品一度加征高達145%的稅率,對加拿大與墨西哥也課以25%至35%不等的稅率,理由包括貿易逆差與毒品走私、“國家緊急狀態”。白宮辯稱,IEEPA授權總統在緊急情況下“規範進口行為”,自然涵蓋關稅權力。
根據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資料,聯邦政府截至去年12月已依該緊急權力徵收超過1,330億美元關稅,涉及逾30萬家進口商。最高法院此次並未說明,這筆龐大稅收是否、以及如何退還。卡瓦諾在異議中坦言,法院“今天並未說明政府是否,以及若是,應如何返還已向進口商徵收的數十億美元”,並警告相關程序恐怕將是一場“混亂局面”。
包括大型倉儲零售商好市多在內,多家企業已在下級法院排隊提出退款主張。此前,部分進口商曾要求在海關完成“清算”前頒布初步禁令,以利日後退款,但未獲准。法院如今將問題留給下級法院處理,勢必引發新一波訴訟攻防。
本案由多起訴訟合並而成,原告包括十餘個傾向民主黨的州政府,以及銷售水電材料、教育玩具與女性自行車服飾的小型企業。紐約葡萄酒進口商V.O.S. Selections創辦人施瓦茨(Victor Schwartz)在聲明中表示:“今年春天,像我這樣的數千家美國小企業陷入混亂。 ”他形容關稅“難以預測”且“對企業經營不利”,並稱“各級法院都認清這些關稅的本質:那是違憲的政府權力擴張。”
代表小企業的喬治梅森大學法學教授索明(Ilya Somin)則指出:“今天,最高法院正確裁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並未賦予總統‘對任何國家、任何產品、以任何稅率、在任何期間徵收關稅’的權力。 ”他稱此為“對憲政權力分立、自由貿易,以及數百萬承受更高稅負與物價上漲的美國消費者與企業而言的一項重大勝利。”
民調也顯示,在通膨與生活成本壓力下,選民對全面性關稅並不熱衷。
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估計,特朗普關稅在未來十年對美國經濟的總體影響規模可能高達3萬億美元。支持者主張關稅可作為談判籌碼,迫使貿易夥伴讓步;批評者則認為其成本最終轉嫁給消費者與企業,推升物價並擾亂供應鏈。
特朗普與司法部官員曾向大法官強調:“有了關稅,我們是一個富裕的國家;沒有關稅,我們就是一個貧窮的國家。 ”但在最高法院看來,無論政策成敗與否,憲法權力界線不可逾越。
儘管IEEPA路徑遭否決,白宮仍可能轉向其他法律工具。現行法規確實賦予總統在特定條件下提高關稅的權力,例如基於國家安全理由或在限定期間內調升最高15%稅率,但程序上須經商務部調查或設有時間上限,難以複製特朗普過去忽升忽降的談判策略。
此次判決也被視為最高法院對“重大問題原則”的再次運用。此前,法院曾以類似邏輯否決前總統拜登(Joe Biden)的大規模學貸減免計畫,強調重大經濟與政治議題須有明確國會授權。如今,這一標準同樣適用於特朗普。
特朗普曾形容本案是“美國史上最重要的案件之一”,並警告若裁決不利將對國家經濟造成“沉重打擊”。裁決公布後,白宮尚未對此作出回應。
轉載自《法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