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因趙婷的電影《無依之地》,一些人談起了美國的無家可歸現象。下面是我早先對這個問題寫的文章。
——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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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沒有到過美國的人也都知道,美國,尤其是美國的大城市,有無家可歸者,也就是俗話說的流浪者、流浪漢,英文叫homeless。
幾年前,一位中國人權問題專家在訪問美國後回國作報告,特地講到美國的無家可歸者,以此證明美國的人權狀況是如何惡劣以及美國政府對中國人權現狀的批評是何等虛偽。不久前讀到陳燕妮的采訪錄《美國之後》,其中一位受訪者、著名的文藝批評家李陀對美國存在著大量無家可歸者這一現象提出尖銳批評。李陀說:「在美國這麽富有的國家還有幾百萬無家可歸者,這其實是一種災難。如果美國一些有錢的人拿出一點錢來就能解決這個問題,但是沒有人拿出這個錢來。因為美國是私有制國家,優勝劣汰,大家認為這種現象的出現是天經地義的。」
剛好在前兩天,美聯社發出如下一則消息:
美國紐約的無家可歸者為一名在上個月拒絕逮捕流浪漢的警察籌集了三千美元,作為聖誕禮物。
這位警察叫德拉克魯斯,他曾經拒絕執行讓他逮捕一名擅自在曼哈頓一間車庫睡覺的男子的命令,他對上司說,這個男子別無選擇。此後,德拉克魯斯受到了在聖誕節之前無薪停職三十天的處分。
為了表示對德拉克魯斯的感激,紐約的街頭露宿者決定集資相助。一些無家可歸者的組織為德拉克魯斯和他的六口之家籌措了這筆資金。這筆資金的來源包括無家可歸者從路人那裏乞討的錢和他們出售可供回收的瓶瓶罐罐所攢下的錢,一些流浪漢甚至拿出了他們的部分福利金。德拉克魯斯說,他一直向他的上司清楚地表明,他反對逮捕無家可歸者。
紐約無家可歸者的人數一直在持續上升,人們對警方的應對之策的辯論也逐步在升溫。今年十一月,一個誌在幫助無家可歸者的團體提起訴訟,指稱紐約市警察局專挑無家可歸者加以搜捕。警方則否認他們有通過逮捕露宿者的方法來凈化紐約街頭的任何計劃。
讀到這則消息,恐怕很多中國人都會感到憤慨:怎麽?別人無家可歸,不得已躲在車庫裏過夜;政府非但不給別人提供住處,反而要把別人逮捕。太不象話了!
這是誤解。第一,政府修建了不少收容所,為無家可歸者提供住宿;但是,有些流浪漢不願意去收容所而寧肯在街頭逗留。第二,如果你在街頭等公共場所過夜,警察通常並不干涉;但是,車庫不是公共場所。警察逮捕流浪漢是因為他非法侵入了別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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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常常有人針對無家可歸者的人權問題向政府提出批評,只不過他們批評的緣由和堅持的原則常常和一般中國人的「想當然」截然不同。譬如在前年冬天,在紐約,圍繞著無家可歸者的問題,就有一些人權人士對當時的紐約市長朱利安尼提出批評。
猜猜看,朱利安尼做了什麽事招致人權人士的不滿?人權人士為什麽要批評朱利安尼?人權人士要求的是什麽?根據的是什麽?
那還用說?肯定有許多人不假思索地就會斷言,那一定是朱利安尼對流浪漢不聞不問,天這麽冷,無家可歸者露宿街頭,凍死怎麽辦?人權人士打抱不平,要求市長采取措施給流浪漢提供住處,安全過冬。人權首先是生存權嘛。
錯了,錯了,剛好猜反了。事實是,那一年的冬天,紐約特別冷,市長朱利安尼特於日前發出新聞簡報,提醒市民注意保暖禦寒,勤於問候和照顧老弱鄰居,呼籲房東充足供暖,並提醒室內暖氣不足或沒有熱水的市民向房屋局投訴。由於天氣酷寒,朱利安尼提出街頭流浪漢必須到室內避寒,否則警察或社會工作人員可以不需要征得流浪漢的同意,強行把他們移送到收容所。有些流浪者不幹,堅持要留在大街上,不願意被強行帶往收容所,一些人權人士則認為政府無權對流浪者采取強制性措施。
我們知道,早在一九九九年,紐約市長朱利安尼就開始清理街頭流浪者。當時是本著改善紐約市生活質量的立場,要求流浪者離開公共場所,到收容所居住。可是,這個計劃遭到人權人士和不少流浪者的批評。其理由是,人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公共場所既然是公共的,別人當然有權在那兒呆著,想走動就走動,想休息就休息。政府無權干涉。如果政府竟然禁止人們流浪,禁止人們露宿街頭,那就是對人權的干涉或侵犯。這次,針對朱利安尼的強制性措施,紐約市公民自由協會的負責人西格爾就明確表示反對,他說:法律上沒有哪一條賦予政府這樣的權力,只因為天氣寒冷就可以把別人從大街上拉走。
紐約市長朱利安尼素以鐵腕著稱,他宣布紐約市進入「緊急防寒狀態」,派出額外人力,授權警察可以強行把街頭流浪漢遣送到收容所避寒。朱利安尼說:在平時正常狀態,除非流浪者有違法行為,否則是不可以強行把人帶走的。接連好幾天,警察開著面包車滿街轉,把流浪者送到收容所。紐約市政府有一個無家可歸者服務部,這些天也十分忙碌。朱利安尼說:紐約的收容所綽綽有余,即便在聖誕節那天晚上,還多出了六百多個單身床位和一百多個家庭收容處。
但是,並非所有的流浪漢都領市長這份情,有些無家可歸者表示「堅守街頭陣地」,不願意去收容所。有個記者采訪一位名叫劉易斯的四十出頭的流浪漢,勸說他去收容所。記者說:「我不願意有人給凍死,哪怕他自己願意也罷。」可是對方執意不從。記者問,那你今天晚上在哪兒過夜呢?流浪漢回答:別以為我會告訴你們,紐約這麽大,可去的地方多啦,你們來追蹤我吧,誰也找不著我。我就是要呆在大街上。
當然,有些人權團體反對朱利安尼的措施,也不僅僅是出於反對強制、維護自由的立場,他們還認為政府為無家可歸者提供的服務設施有待改進。如果條件好了,人家自己就願意來,用不著你去強制了。
我見識過一兩個收容所。照我的標準,其服務設施應該說還算可以,吃飽住暖、洗熱水澡都不成問題,有為單身者準備的房間,有為拖家帶小者專門準備的房間;收容所裏有專職的社會工作者服務管理。為單身流浪者準備的房間,有時候住的人多些,不過比起我當年在北京大學讀書時住的研究生宿舍還是要寬鬆。當然,依照美國的富裕程度,收容所的條件都還有改進的余地,然而也有人懷疑,遇到象劉易斯這種流浪漢,恐怕條件改進了也未必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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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美國的無家可歸者問題,事情並不象李陀先生批評的那樣,美國人並不認為無家可歸者現象的出現是天經地義的。事實上,無家可歸者的問題一直是美國公眾關心的一個焦點話題。
手頭正好有一本書,書名就叫《無家可歸者》(《The Homeless》),是從我所居住的街道小區圖書館借來的,估計這本書在全美各地的小區圖書館都可借到。該書由加州聖地亞哥的格林黑文出版社(Greenhaven Press)於1996年出版,全書共240頁,收錄了31篇文字,其中有講演,有單篇文章,有從長文章或書裏的節選。
這些文字按內容分為五章,五章的標題分別是:一、無家可歸者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嗎?二、無家可歸的原因何在?三、何種住房選擇方 案對無家可歸者有利?四、社會可以怎樣幫助無家可歸者?五、政府可以怎樣幫助無家可歸者?在每一章裏,又分幾個小問題,而每一個小問題都有兩種不同意見,而且常常是針鋒相對的兩種意見。好象唱對臺戲。在這裏,編者的意圖很明顯,正象這本書封底上的一句話:「那些不了解相反意見論據的人,對自己的觀點也不會 有完整的了解。」
在這本書的後面有兩個附錄,一個是參考書目,多達69本;一個是相關組織名單,共22個,其中有進行過專題研究的著名研究所,有專門為無家可歸者設立的基金會,有關注無家可歸者人權問題的人權組織,有為無家可歸者提供各種服務(包括教育、職業培訓等)的政府機構和非政府組織,也有無家可歸者自己成立的組織。
瀏覽這本《無家可歸者》,讀者可以發現,在美國,民間和政府都為解決無家可歸者的問題付出了大量的努力。另外,我們也會發現,無家可歸者的問題實際上未必都是沒房子住的問題,它更多地是其它社會問題的反映。根據書中引述的1993年的一項研究,無家可歸者中,83%有吸毒、酗酒或精神病的問題。在無家可歸者中,單身男性占多數,也有拖家帶口的,其中,97%的戶主是女性,平均年齡22歲,87%未婚,高中畢業的只有37%(美國的高中教育是義務教育),平均文化程度只相當於小學五年級,有工作經驗的只有40%,只有五分之一的人曾經工作過一年以上,78%的小孩在六歲以下。這就是說,所謂拖兒帶女的無家可歸者,絕大部分是未婚少女,生了孩子,離家出走;而這些單身少女母親之所以要離家出走,那多半又和家庭關係不和睦有關。
其實,美國的無家可歸者問題,主要不是房屋短缺的問題。還記得七十年代中國的房荒嗎?那時候,象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人均住房面積只有四平方米;祖孫三代同堂者比比皆是;許多婚齡男女因為沒有住房而不能結婚,或者是結了婚仍然沒有自己的棲身之所。為什麽在那時的中國,街頭上你卻看 不到什麽無家可歸者呢?這層道理想明白了,很多問題就清楚了。
《無家可歸者》屬於《對臺戲》叢書(Opposing Viewpoints Series)。這套《對臺戲》叢書有好幾十本,涉及到各種重大的社會問題,如吸毒問題、愛滋病問題、自殺問題、墮胎問題、槍支管制問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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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自由世界,是開放社會。在這裏,沒有什麽問題是能被壓制被掩蓋的,沒有什麽問題是不能公開討論的。在這裏,總會有一批又一批的理想主義者,為消除社會上的不公正現象和消極現象堅持不懈地努力,在弱勢群體中,也總會出現各種類型的領袖人物把大家組織起來爭取自身的權益。美國社會當然有它的很多 問題,不過,只要我們稍微作一番調查研究就會發現,很多問題和我們最初想象的其實很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