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廣作者 弗林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等7人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12月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提訊日,控方申請替涉案7名被告及3公司加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4日再提訊,被告期間不準保釋,另外3間公司的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0日再訊。
香港《蘋果日報》已於今年6月24日被停刊;壹傳媒有限公司在今年12月15日被法庭頒令清盤。據了解,案件7名被告分別是黎智英、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前總編輯羅偉光、前主筆楊清奇、前副社長陳沛敏、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3間公司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並無代表到場。
控方提出的新增控罪指,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 在香港,黎智英等7人和《蘋果日報》3家公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控方亦修訂其中一條控罪,指7名被告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3間公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即於控罪中增添其餘各被告的名字。
轉載自《法廣》